当前位置:  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专题报道 >  新闻中心

丰台区妇联召开第十三届四次执委会议

时间:2019-4-28 14:15:36   来源:丰台区妇联   点击: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4月25日,丰台区妇联召开第十三届四次执委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为了做好选举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工作,会前,区妇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按照推荐提名、资格联合审查、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经各单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出席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会议就选举出席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作了情况说明,通过了《出席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田丽艳等31名同志为丰台区出席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中机关事业单位10人,占32.26%;企业10人,占32.26%;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人员3人,占9.68%;妇联团体会员负责人1人,占3.23%;妇联组织工作者(含基层)8人,占25.81%。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姜萍代表区妇联对当选的31名妇女同志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作为市妇联代表要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对所联系的妇女群众做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必须具备很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素养,会后要认真做好功课,学习了解妇联工作,了解妇联情况,结合区妇女儿童情况思考将有价值的建议带到市妇代会上。二是要增强依法履职意识。代表们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在履行代表职责中做到依法依规,所提出的建议要做到有依据。三是要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妇女代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通过入户走访、集体座谈、电话沟通、微信及QQ等多种方式,与妇女群众建立广泛紧密联系。认真倾听妇女声音,深入了解和反映妇女诉求,切实担负起丰台区妇女代表的职责,做到上情下达,做好下情上达,将丰台区妇联工作做得更好,为丰台区各项改革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编辑:ruby
京ICP备14004948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4098
版权所有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运行管理: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7号楼 邮编: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