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 成为国家意识、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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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时间:2018-07-30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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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2011年,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朝阳区制定颁布了《朝阳区"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十二五"妇女规划》)。五年来,朝阳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推动"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世界城市实验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促进社会和谐模范区"建设,在更高层次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朝阳区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机制,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实施妇女规划的经费投入,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动员,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事业与朝阳区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五年来,《"十二五"妇女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女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改善,妇女参与民主协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妇女就业形势稳中趋好,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女性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高层次、高素质女性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随着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现状需要进一步改变;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健康保健服务机制和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女性劳动者的各项权益需要进一步保障;针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既制约着妇女发展,也影响着"高端集约、环境优美、开放包容、宜居和谐、民生幸福的魅力朝阳"目标的实现。
  未来五年,朝阳区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及高水平建设国际商务中心区、文化创新试验区、和谐宜居模范区的新目标,朝阳区将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增进全区人民福祉,为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这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加快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与能力,保障妇女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朝阳妇女发展的实际,制定《朝阳区"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妇女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线,不断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国际商务中心区、文化创新实验区、和谐宜居模范区"和打造"高端集约、环境优美、开放包容、宜居和谐、民生幸福魅力朝阳"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推动妇女与朝阳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关注妇女切身利益需求,努力促进妇女在决策管理、经济参与、文化教育、身心健康、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环境建设等领域的全面发展。
  2.平等协调原则。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区域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妇女参与原则。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的权利,充分调动妇女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妇女事业与朝阳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目标
  到2020年,朝阳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充分享有各项权利,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妇女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四、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社会公共政策,推进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水平。
  主要目标
  1.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性的比例逐步提高
  --区级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均达到30%以上。确保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比例,并逐步提高。
  --区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领导干部的比例不断提高
  --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中应当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全区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女干部应保持一定数量。
  --区级党政工作部门要保证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
  --街乡党政领导班子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全区范围内街乡党政正职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
  --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不断提高,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逐步增加。
  3.妇女参与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50%以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逐步提高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
  --妇女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扩大,社区工作者中女性比例达到50%以上。
  --妇女、妇女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09-2020年朝阳区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机制。
  2.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上,确保女干部享有平等权利。
  3.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加强统筹,拓宽视野和渠道,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轮岗等方式,推动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合理确定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4.做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女性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女职工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5.贯彻落实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提倡把村妇联主席和符合条件的女性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加大农村女性参与基层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针对性培训的力度。注重农村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选拔,并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与意识和综合素质。
  6.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妇女成员应当实行专职专选。严格执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规划》,细化妇女专职专选的操作程序。依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妇女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女性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7.发挥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妇联界别委员的建议、提案协商作用,围绕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等问题开展民主协商,畅通妇女群众和妇女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提升妇女、妇女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程度和水平。积极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政府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力度,提升妇女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
  (二)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
  主要目标
  1.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歧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为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平、充分的就业机会。
  --提高妇女就业质量。
  --加大对残疾妇女就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妇女就业。
  --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2.妇女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妇女创业能力不断提高,促进妇女创业带动就业。
  --妇女创业领域、渠道不断拓宽。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进区域妇女创业就业机制不断完善。
  3.女职工劳动保护不断加强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劳动关系法律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3.坚持公平就业理念,不得设置各类歧视性条件,积极做好接收女大学生就业工作。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帮助女大学生实现充分就业。
  4.定期开展女性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促进女性充分就业;结合实名登记工作,了解女性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引导用人单位开发就业岗位。
  5.依法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和定向招录制度,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改善残疾妇女就业环境,拓宽残疾妇女就业渠道,促进残疾妇女就业。
  6.鼓励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女性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一线女性技能人才培养。
  7.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区域内各类优质培训教育资源积极参与创业培训工作,为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女性劳动者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促进更多的女性创业者实现自主创业。
  8.鼓励和引导更多女性劳动者到天津和河北地区创业就业。积极为京津冀女企业家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女性集中的民俗旅游、文化创意、服装服饰、手工编织、家政服务等产业实现对接。
  9.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能力和权益维护意识。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发挥主体责任,依法为女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10.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中,加强对女职工在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涉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期间劳动合同解除、生育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
  11.不断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工作力度,从严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用工和特殊劳动保护方面合法权益的案件,投诉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达到100%,有力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妇女与教育
  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积极推进妇女终身教育。
  主要目标
  1.妇女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5岁以上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中女性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15年。
  --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技能教育的比例。
  --鼓励、支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接受教育。
  2.女性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加大
  --女性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逐步增加。
  --农村妇女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构建灵活开放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远程教育的能力。
  2.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3.全面提升职业女性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创新能力。鼓励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为女性从业人员提供终身教育、继续教育,为转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4.鼓励支持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一批人才培养基地,稳步推进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序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5.结合朝阳区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加大对女性高端商务人才、科技创新型人才、文化人才和社会管理人才的扶持力度,增加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促进女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6.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村女性致富带头人、农村女性实用人才的培训,培育一批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村民致富的农村女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培训为抓手提升妇女素质,增强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增收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妇女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1.妇女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
  --当年建档孕产妇增补叶酸的比例达到80%。
  --促进自然分娩,合理控制剖宫产,保障母婴健康。
  2.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婚前、孕前保健,婚检、孕检率在"十二五"末基础上逐步提高。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1/10万以下。
  --逐步建立适龄产妇常见疾病定期筛查的机制。
  --促进妇女病普查和两癌筛查工作常态化,提高癌前病变检出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
  --提供多种形式的妇女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心理健康水平。
  --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
  --开展青春期、更年期等保健服务。
  3.妇女卫生保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保护妇女健康的配套政策和业务技术标准,加强执法监督。
  2.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将妇幼卫生管理与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保障。
  3.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及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为妇女儿童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保健服务。
  4.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落实增补叶酸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
  5.加大对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对婚检、孕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扩大婚检及孕检覆盖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加强管理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孕产期营养指导,减少不必要医学干预,促进自然分娩。畅通朝阳区危重孕产妇抢救通道,健全转会诊机制。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7.提高妇女常见病防治水平。完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优化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及流程,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实现早诊早治。依据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和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孕产期抑郁等妇女心理卫生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
  8.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9.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孕前保健指导。加强对中学生的青春期教育和指导,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预防、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10.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畅通妇女获得心理健康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基层妇女群众自治组织中骨干力量的心理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广大妇女开展心理咨询、指导和干预。
  11.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妇幼健康档案为核心,与相关机构共享,完整、动态、连续的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社区、医院与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共享。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衔接,加强对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提高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目标
  1.妇女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覆盖城乡妇女、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妇女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妇女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逐步加大贫困孕产妇的救助力度,提升实施救助的质量和水平。
  --加大残疾妇女救助力度,提高残疾妇女保障水平。
  --进一步提高对特困妇女的救助水平。
  3.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扩大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范围,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进一步提高老年妇女保障服务社会化水平,满足老年妇女多元服务需求。
  策略措施
  1.全面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确保应保尽保。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推扶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促进社会保险扩面。
  2.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加快经办服务网点建设,改善经办服务环境,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扩大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新型社会保险办理模式,提高经办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3.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的统一,全面实施城乡大病保险。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形势下,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4.扩大贫困孕产妇的救助范围,保障贫困孕产妇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维护妇女生存健康权益。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因病致贫家庭救助措施,将因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切实提高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统筹。
  5.加大对残疾妇女救助力度,改善残疾妇女生活质量,使残疾妇女在基本生活、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健全人同样的保障水平。
  6.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全覆盖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拓展计划",提升社区服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开发适合老年妇女特点、满足老年妇女需要的社区服务项目。
  7.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大多数失能、半失能老年妇女的养老护理需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挥卫生医疗和养老服务双重优势。
  (六)妇女与法律
  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主要目标
  1.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扩大妇女接受法律援助的范围。
  --控制、降低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生率。
  --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2.加大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落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
  2.严厉打击组织、强迫、诱引、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场所,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
  3.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4.推动"妇女维权通道"机制建设,建立对涉及妇女权益的诉讼等案件优先审查、重点办理的制度。
  5.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体现性别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6.建立朝阳区家庭暴力干预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站作用,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
  7.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宣传规划,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创新在新形势下开展普法宣传的工作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作用,提高对妇女进行法治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8.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法为经济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女性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妇女与环境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妇女获得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
  主要目标
  1.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完善公共场所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妇女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特殊需求。在场馆、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厕所建设中,确定与妇女需求相适应的男女厕位比例。
  --完善妇女活动场所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不断满足妇女多元化的需求。
  2.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推进妇女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倡导妇女参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践行低碳生活。
  --以家庭为阵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妇女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3.妇女民间交流交往进一步推进
  策略措施
  1.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营造尊重妇女和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良好氛围。
  2.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拓展男女平等意识宣传的深度与广度。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受众面,增强影响力,提高引领社会舆论的能力。
  3.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的自我保健养生知识,不断满足妇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加强妇女活动场所的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机制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富于人文朝阳内涵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妇女享有更加时尚、更加优质的文化生活。
  4.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为依托,持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系列家庭文化活动,丰富妇女和家庭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家庭成员传承美德、和睦家庭亲情、影响教化子女、友善互助邻里,引领家庭文明的提升,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5.贯彻落实市妇联《关于推进妇女儿童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发挥妇联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依托妇女之家,加大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建设。发挥女性团体汇集众多女性人才、联系广泛的优势,培育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6.全面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不断丰富文化传播活动,确保妇女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7.在社会广泛开展节俭节约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举办节能减排、变废为宝、家庭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等各项活动,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养成自然、节俭、健康、文明的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勤俭节约、拒绝浪费的浓厚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生活。
  8.充分发挥朝阳区国际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拓展妇女友好交往的领域和渠道,积极开展促进妇女发展的合作项目,提高朝阳妇女的社会影响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1.区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并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加强本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的衔接。将妇女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将本规划分别纳入本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3.优化妇女规划实施的政策环境。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4.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区级财政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统筹资源、调整结构的基础上,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确定分阶段目标任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相关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二)健全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
  1.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2.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同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3.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监测统计工作和年度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4.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区统计局牵头的监测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5.加强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探索总结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法
  1.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的重要内容,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参与和保护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校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等,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3.开展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妇女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运作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4.鼓励妇女参与规划的实施。妇女既是实施规划的受益者,也是实施规划的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六、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规划监测是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修改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规划实行年度监测评估,2至3年进行中期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1.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2.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机构统计和业务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明确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监测统计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等。
  3.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机构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评估组负责对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和专项督查;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1.明确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明确判断标准等。
  2.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3.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并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1.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2.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规范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
  3.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区统计局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评估报告;监测组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评估组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本规划由朝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