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 成为国家意识、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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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时间:2012-04-10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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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不断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化传承、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儿童工作是历史赋予政府的重要责任。为促进区域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西城区儿童发展的实际,西城区于2006年6月颁布实施了《西城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十一五"儿童规划》。)
  "十一五"时期,西城区委、区政府将儿童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儿童事务的责任,进一步促进了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五年来,全区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地推进了"十一五"儿童规划的落实,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发展的格局,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逐步提高,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率、高危儿智力监测覆盖率均达到100%,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普及学前教育,积极推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区域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105.5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7.46%,初中三年巩固率129.42%,中小学辍学率实现零突破。不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儿童事业保持健康向上发展态势;构建起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儿童公共卫生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
  我区的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儿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发生;文化市场的监管及流动儿童的管理等工作还有待加强,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我们要在发展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区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践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示范区和社会和谐示范区,以更高标准创造城市美好生活,在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走在前列的重要时期。西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在顺利完成区划调整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全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区域融合的新优势、新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目的,全面实施"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战略,这既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儿童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加快解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协调一致,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及《北京市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西城区儿童事业发展实际,制定《西城区"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儿童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实施"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战略,努力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示范区和社会和谐示范区,以更高的标准创造城市美好生活,在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走在前列。深入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适度普惠、提升保障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有效的文件、规定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处理和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平等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畅通儿童表达意愿的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的意见诉求。

  二、总目标
  "十二五"时期,不断优化儿童保护、发展、参与的社会环境,保障儿童充分享有各项权利;不断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权益保障的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加快实现保障一体化进程,确保区域儿童发展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保障儿童生存、健康、发展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严重先天缺陷儿的出生。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
  --0-1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筛查率达到85%。
  --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0%。
  --1-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到85%。
  3、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有效控制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加强营养转型期儿童疾病的预防,有效控制儿童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疾病的发生。
  --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提高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提供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及行为问题干预服务。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及其实施办法,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倡导科学的孕前、产前与产后保健方式,力争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水平得到全面发展。 
  2、实施"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建立"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体系和监控系统,提高西城区出生人口质量,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妇幼卫生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区域卫生资源建设力度,按社区人口数合理配备符合资质的妇幼保健人员,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做好辖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减少早产低体重儿发生,降低婴儿死亡率,不断提高新生儿访视率,提高儿童体检工作质量。
  3、多部门联合,实施爱婴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妇联组织,计生参与,卫生部门培训、指导,继续做好爱婴医院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纯母乳喂养率。
  4、加强安全防护,有效控制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定期对各类活动场所及儿童使用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和幼儿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做好转化"预防儿童伤害干预"项目成果,建立健全预防儿童伤害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和伤害监测、研究和干预体系。
  5、加强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开展小儿单纯性肥胖综合干预行动,改正生活习惯和喂养方式,培养儿童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普及视力保健知识。充分利用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平台,建立防控常见病长效机制,健全常见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重点加强近视眼和超重肥胖的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现代竞争意识、拼搏精神以及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6、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将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对流动妇女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婴儿等开展规范的咨询、筛查检测和随访等工作。
  7、提高儿童身体素质,推进体育课程改革、优化体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学生体育技能训练,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积极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儿童合理膳食指导,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统计和数据分析,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85%。
  8、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持续成长。不断加大心理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完善学生心理档案,有序开展团体及个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校园心理剧评比、中高考心理服务、青春期家长学校等形式,推动我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发展,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强化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水平。
  主要目标
  1、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推进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率达到90%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
  --提高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做优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全区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满足残疾儿童对教育的需求。
  4、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提升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和能力。
  --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
  --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专业水平。
  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策略措施
  1、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优先保证政府举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
  2、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障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保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确保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建设区级婴幼儿早期教育基地,积极发挥早教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整合辖区内早教服务资源,形成区、街、社区、社会机构等多元协调的服务网络体系并积极借助市场力量推进早教工作。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满足学前儿童的入园要求。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以政府办园为示范,以公办园为基础,以民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五年内新建和改建15所公办幼儿园,各类幼儿园中政府办园比例达到50%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25%以上,一级一类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新增6个市级社区儿童早期教育基地。
  4、提高教育质量、就业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初中毕业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学校,加大"双师型"人才培养和引进,通过"特岗、特聘、特邀"项目,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完善各专业实训基地。
  5、重视特殊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残疾学生对教育的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及家长的教育与指导,建立6个学前教育信息化基地,提高幼儿园科学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现"零拒绝"。
  6、依托家校协作专题组,探索家校协作的有效模式和家校沟通的有效策略。积极开展家长学校示范区工作,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发挥家教指导中心研究会指导职能作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表彰活动,评选"好家长"、"先进家教集体"、"家教先进工作者",促进家教工作的开展。完善学校、社区协调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制度,通过专家讲座、家长教子经验交流会、家教小报、家长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完善规范各类家长学校及其他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家长受教育的水平。
  7、坚持面向人人、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倡科学地教育观、学习观和成才观,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儿童与社会保障
  不断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质量。
  --为贫困家庭重病、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提高儿童享有公共服务的水平
  --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对6岁以下儿童公共服务、福利制度。
  3、加强对儿童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水平;保障16周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平等就业权利。
  --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策略措施
  1、建立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扩大儿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和保障水平。建立儿童门诊报销制度,提高"一小"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工作,逐步提高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为贫困重病、大病儿童提供救助工作。
  2、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增加财政对儿童社会保障的投入,统筹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逐步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3、健全孤残贫困儿童社会救助及福利保障机制,完善对0-6岁困难婴幼儿童的临时救助服务,确保贫困婴幼儿童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北京市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及《西城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保残疾儿童得到有效康复救助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和范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认真落实成年孤儿的安置办法,加强对成年孤儿的救助保障工作,完善孤残贫困儿童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及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全面保障孤残贫困儿童的健康成长。
  4、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建立并完善对6岁以下儿童的社会服务、福利制度。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的保护力度,在社会面巡控和社区管理工作中,对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违法犯罪分子,并派遣驻站警力协助区民政局做好站内受助未成年人的询问审查和身份核实工作。
  (四)儿童与法律
  逐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主要目标
  1、尊重和维护儿童的主体意识,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保护儿童参与权,培养儿童的公民意识
  2、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儿童的各项民事权益以及诉讼权利。
  --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登记管理制度。
  3、反对一切形式针对儿童的侵害行为
  --禁止对儿童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禁止虐待、遗弃及残害儿童的行为。
  --禁止使用童工。
  --控制并减少伤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依法保护儿童的人身权益。
  4、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降低未成人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加强对儿童的法制教育,提高儿童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区中小学校法制校长配备率达到100%。
  策略措施
  1、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支持其在学校、社会事务和管理中发挥参与作用,确保儿童对影响到其本人的各类事项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组织儿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为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照《民事诉讼》及有关民事实体法律,加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创造有利于实现其诉讼权利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定代理人的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其能够更好的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3、建立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互助政策和长效机制。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消除性别歧视从怀孕抓起,倡导男女平等从娃娃开始。
  4、保障儿童切实获得有效监护。完善现有监护制度;开展社区早期干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管理模式;完善问询工作规定,对于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或者询问时,依法通知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场;突出人性化执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育龄妇女、哺乳期妇女及可能导致未成年子女无人看护的,依法酌情不予羁押或以其它方式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妥善安置。
  5、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流动人口自觉登记办证和出租房主、用工单位自觉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提供便捷服务,完善派出所窗口服务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规,与雇用、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强化治安责任意识,促进登记办证率的提高。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信息采集登记工作。
  6、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联席会,协调解决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事件,依法禁止虐待、遗弃及残害儿童的行为,健全针对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严厉打击残害、拐卖、遗弃儿童的违法刑事犯罪,凡属残害、拐卖、遗弃儿童违法犯罪的报警报案,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教育与小学学科教学相结合,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及法制协理员的作用,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周"、"法制讲堂"、"法制庙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帮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不良网吧的治理,建立健全违法青少年档案管理,建立定期帮教谈话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8、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为学生创造了解和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学校自防能力及快速反应能力。依法查处打击引诱未成年人吸贩毒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毒品防范教育,扩展我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之家"、"流动妇女禁毒志愿者之家"、"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等禁毒教育基地和宣传网络队伍,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毒品教育成效。
  9、针对新形势下儿童生存、保护、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成立由区妇联、区公、检、法、司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西城区妇女儿童维权保障体系",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推进儿童权益的保护与落实。在实施工作中建立会议制度、督办协调制度,调研制度、信息沟通制度。
  (五)儿童与环境
  进一步优化儿童的成长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主要目标
  1、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儿童健康文化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满足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对网络、手机、游戏中不良信息的监管,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
  --对各类儿童食品、玩具及相关用品的质量实施严格监控,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加强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提高儿童安全意识,加强儿童安全教育。
  --建立完善区级儿童活动场所,为儿童提供科普、培训、娱乐等多元化的服务。
  --家庭、社区、学校要积极为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条件和环境。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网络教育有效衔接。
  --发挥区域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优势,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
  --保障儿童在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参与权利,保证儿童享有符合其年龄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
  --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提高儿童阅读能力。
  --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倡导儿童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策略措施
  1、加大对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鼓励创作优秀的儿童图书,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
  2、积极监控查找网络有害信息,加强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逐步形成网站管理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核实各类举报线索,严查盗版少儿读物,继续开展综合治理。
  3、提高儿童食品质量,保证儿童玩具、用具的安全无害,完善儿童食品、用品的检测标准,严把进货关,严防不合格产品的流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依法加强对辖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内部的安全指导,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建全联席会商制度。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在早晚学生出入高峰时段,加大秩序维护警力的投入。
  5、加大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活动中心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6、整合德育力量,凝聚德育智慧,优化德育资源,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德育网络;整合教育资源,认真做好家长教师协会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德育协同合作模式,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推进社区教育的开展,加强"社会大课堂"建设,发挥好社区作用。
  7、充分发挥区域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的优势,整合爱国主义资源,进一步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加大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金投入力度,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8、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控制周课时总量,开发特色课程,聚焦课堂,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做好《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的研究和使用工作。发挥文化馆、图书馆社区场所的作用,为儿童提供阅读场所;在小学生中按照《语文课程标准》设定课程目标,培养学生课外阅读的能力,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加强朗读与默读的指导、训练,在中学生中推广"高效阅读"教学实验。
  9、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深入践行"三个北京"青少年行动计划,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参观活动等形式,开展环保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捐旧还绿"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活动日开展系列专题活动,通过文艺、小报、黑板报、制作作品等多渠道接受环保教育。
  10、为儿童成长创造优美、宜居的自然环境。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的普及程度。加大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基本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四、 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1、区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区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区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体系。
  3、将规划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优化儿童规划实施的法律政策环境。制定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区域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儿童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5、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区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同时针对难点、重点问题设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儿童事业发展。
  6、区政府要接受人大和政协对实施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二)健全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
  1、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考核问责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2、健全报告制度,区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3、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联络员、监测统计工作和年度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4、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区统计局牵头的监测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成立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三)优化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法
  1、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儿童工作者、广大儿童和全社会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规划的重要内容,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将"儿童优先"原则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区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增强其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开展对相关专业工作的培训。
  3、及时开展对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儿童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儿童发展规划和儿童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项目运作推进规划实施。
  4、鼓励儿童参与规划的实施。儿童既是实施规划的受益者,也是实施规划的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五、 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规划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规划实行定期监测评估,2-3年进行中期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1、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2、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等。
  3、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评估组负责对评估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1、科学设计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监测指标,明确定义及判断标准。
  2、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3、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及时分析统计的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1、区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区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部门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2、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3、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部门按要求向区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评估报告;监测组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全区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本规划由西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capinfo_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