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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8-06-29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的基础之年。北京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实施"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为主线,以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纲中期督导反馈意见为抓手,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的作用,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按照党中央和北京市委的部署,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学懂弄通做实为基本要求,紧密联系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首都妇女儿童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全力筹备第六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力争通过会议使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深刻领会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对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意义,凝聚起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思想共识,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形成合力把北京妇女儿童事业推向新阶段。
  二、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推动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
  (一)坚持首善标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指标落实
  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水平,出席党的十九大北京团女代表比例39.7%,居全国之首;市级"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为39.87%、38.39%和**%,均比上届有所提高。推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在2017年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新当选妇女委员4303人,占委员总数的32.4%,比上届提升了0.6%。提升女性城镇乡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女性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需要,为10838名女性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服务,占培训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总量的47%。助推妇女创业就业,1-3季度为妇女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39人,贷款金额2589万,贴息金额183万。保障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创造条件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通过开办半日班、社区服务点等多种新型学前教育服务形式,努力提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解决适龄儿童的看护困难。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建立市、区、医疗机构三级孕产妇危重症报告评审制度,有效防控孕产妇死亡,完善市、区危重新生儿救治转会诊网络,建立危重新生儿绩效评估体系,爱婴社区覆盖面达到90%以上。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217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07件,严厉打击涉及拐卖和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先后开展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研究》《关于女职工孕检、分娩费用的调研》《关于生育政策调整后如何帮助青年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专题调研》《北京市3岁以下托幼工作状况及对策建议调研》《全面二孩政策下父母共同参与家庭教育调研》《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调查》《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少年法庭发展路径》等课题研究。同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对照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制定《北京市预防未成年犯罪条例》的建议",积极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向市政协提出了《关于推进职工子女假期托管工作的提案》《关于健全社区儿童之家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提案》;向市法制办提出了关于将《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纳入2018年至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的建议,并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修订建议稿》;向市总工会提出了开发《在职职工家庭安心互助保障计划》项目的建议。
  (三)加强部门协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优势,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鼓励妇女儿童在践行"中国梦"过程中增长知识才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全市151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中小学生和儿童免费开放。举办首届京津冀妇女法治文艺汇演,引导京津冀三地妇女在自编自演的过程中主动学法用法,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观念、营造法治氛围,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大局。持续开展"青春船长 法治启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教师法治教育能力,助力青少年和未成年人学习法律、远离犯罪。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寻找"首都最美家庭"、"最美少年在身边--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筑梦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远离有害出版物,多读书读好书--绿书签2017系列宣传活动""关注儿童保护 净化成长环境""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等活动,带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三、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注重源头维权,稳步推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市妇儿工委、市妇联提出的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党校课程的要求,得到了北京市委副书记、北京市委党校校长景俊海同志的大力支持,确定了通过举办报告会、专题班、研讨交流会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北京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中。依托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先后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等45个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性别平等评估。深入各区开展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向区级延伸的调研,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区级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推动对区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工作,鼓励对区级各类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村规民约等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工作。
  (二)加强顶层设计,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积极配合、推动全市相关单位建立完善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北京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范》《北京市政府收容教养少年管理教育工作规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等,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平等发展、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召开反家暴法实施情况座谈会,全面了解反家暴法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就下一步推动各部门联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反家暴法》在我市落实,达成共识。建立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0个涉农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证工作中妇女权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进一步推进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三)发挥职能优势,齐心协力为妇女儿童谋福祉
  持续扩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面,新建105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累计建成1447个示范点,覆盖全市87%城市社区,逐步解决服务妇女儿童"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向低收入群体的倾斜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分别达到610元和525元。争取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03万元,惠及13个区的103名"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实现持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和所有有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接受辅助器具服务的比例均达100%,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成年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的目标。深入开展母婴关爱工作,全市4300余家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建立母婴室,依托12351服务平台发放新生儿礼包2000份。实施职工子女托管项目,投入购买专项服务资金400余万元,直接资助和帮助基层单位举办职工子女托管班86个。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选取西城、丰台、通州、密云、延庆5个区,开展基层紧急救助(家庭暴力)庇护站和基层儿童服务保护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召开北京市儿童之家建设推进会,对评选出来的20所市级示范儿童之家进行颁牌,总结交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各区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运行机制。
  四、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履职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为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经市编委批准,根据市领导分工和工作需要,调整了市妇儿工委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工担任;增设了市妇儿工委常务副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王宁担任同时,抓住市委制定对十六区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利契机,将"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的处级女干部比例、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等重点难点指标列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有力地推动了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促进规划实施
  研究制定"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书和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并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确定市级重点监测指标42项、区级重点监测指标35项。各成员单位依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将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规划,将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工作任务纳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绩效考评目标,分阶段、分步骤逐步落实和实施。
  (三)坚持示范先行,开展示范区确定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工作,继续发挥示范单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率先、争优、创新的要求,开展了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2015-2020年)的评定工作,经过自我推荐、调研考察、专家评定三个阶段,最终确定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门头沟区、顺义区、通州区7个区为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
  (四)注重业务培训,加强妇女儿童队伍建设
  结合落实规划任务目标,有针对性的举办了北京市"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培训班和儿童之家建设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和社会组织专业团队授课,帮助工作队伍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升了社会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意识,深化了工作人员对儿童之家服务理念的认识与理解,增强了做好首都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全国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创新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的思路举措,在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推进妇女儿童实现更高水平的同步发展。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精准对标党中央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纲要规划的实施,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立足自身作用发挥,推动工作协同开展
  (一)在实施"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方面
  一是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制定"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实施方案,组建市级规划中期评估督导组,在各区、各成员单位自评估的基础上,开展评估督导检查工作。通过评估督导,发现重点难点问题,挖掘提炼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指导推动各区、各单位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并完成中期评估报告。
  二是完善示范带动机制。优先指导示范区规划实施,通过开展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向区级延伸、建立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等市级示范项目的方式,推动示范区在重点工作上先行先试,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并向全市进行推广。
  三是建立规划指标通报制度。依据年度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数据,对各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排序,下发未达标指标通知书,通报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区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促进指标落实。
  (二)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方面
  一是进一步深化市级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依据市政府、市人大立法计划制定年度评估工作计划,以《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操作指南》为抓手梳理评估工作流程,适时调整增补专家委员,与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政府部门法规规章制定人员的培训,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
  二是开展评估机制向区级延伸试点工作。采取试点的方式,推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向区级延伸。探索建立符合区级实际的评估机制,推动区级规范性文件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开展,切实有效确保从源头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评估委员会专家委员的作用。充分利用专家委员的团队资源,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跟进现行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加大分析研究力度,提出立法建议或开展立法后评估,确保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落实好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一)推动纳入政府督查考评,建立常态化的研究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结合北京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报告,推动将规划实施中的1-2个重难点问题纳入政府督查计划,推进各级政府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市妇儿工委委员会议制度,强化跟踪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针对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
  (二)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针对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婚检率持续偏低等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探索按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推进会,时时跟进督促,针对工作推进中的瓶颈问题,现场研究,统一思想,推动解决。对于沟通有难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报请妇儿工委主任协调解决。
  (三)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建设
  依托北京市属高校专家资源,探索建立北京市妇女发展研究基地和北京市儿童发展研究基地,组建专家研究团队,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妇女儿童发展需求,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妇女儿童理论研究新平台。同时,针对规划统计中指标数据空缺的问题,将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开展专题调研。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