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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9-07-01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创新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的思路举措,在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实现了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妇女儿童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压实政府主体责任,高规格召开第六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1月22日,市妇儿工委召开了第六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总结过去五年首都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部署新时代加快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工作,压实政府责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同志出席并讲话,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张工同志作了题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工作报告,时任副市长、市妇儿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宁同志主持会议。市妇儿工委36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16区的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等参加了会议。此次高规格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使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凝聚起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思想共识,对于增强各单位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全过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切实形成合力把北京妇女儿童事业推向新阶段。
  (二)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创新开展“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的总体部署,3月-10月,市妇儿工委对市、区两级“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评估前,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召开评估工作部署会和监测统计培训会,对中期评估工作和监测统计工作进行专项部署,首次对评估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提出“双签字”要求,确保了监测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评估期间,在各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完成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首次聘请第三方对“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进行了评估,同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指导组对“十三五”妇女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进行论证。评估督导扎实有效,组建由市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专家组成的评估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先后对16个区开展了评估督导,并对各区政府和区妇儿工委书面反馈了评估督导意见。针对自评估和评估督导中发现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在市级层面,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密切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在区级层面,各区主管领导亲自主抓,针对评估督导的反馈意见专门作出批示,逐项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促进了“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
  (三)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
  以召开第六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会、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为契机,推动问题解决。婚前医学检查率稳步提高,向各区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通报北京市2017年婚前保健工作情况,推动密云、顺义等区实现了婚检、婚姻登记、优生咨询“一站式”便民服务,为提升婚前医学检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16.5%,比2017年提高了3.74个百分点。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通过采取与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北京关于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的意见》、召开儿童之家建设推进会、编印《北京市儿童之家优秀案例集》等工作措施,加大对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的宏观谋划和实践指导,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共新建儿童之家2144个,建设覆盖率达到30.7%。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后,高龄、高危孕产妇明显增加的紧迫情况,建立市、区、医疗机构三级孕产妇危重症报告评审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和服务流程,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开展产科质量飞行检查,全方位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建设。
  二、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注重顶层设计,构建政策体系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相继制定颁布了《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北京市儿童营养均衡计划》《北京市弃婴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惠及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从政策层面保障了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资金保障
  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较慢、重点工作任务繁重、支出压力大的形势下,市财政采取优化支出结构、压缩非必要支出等措施,持续加大妇女儿童领域经费投入,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投入40亿元用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学前教育普惠性服务,扩充学前教育学位3万个,进一步降低幼儿园举办者和家庭负担;投入8.6亿元支持基础教育扩优改革项目实施,引导中小学发展等市级扩优改革项目向全市近270所郊区校倾斜,扩大郊区优质教育资源;投入4亿元支持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帮助学生和家长解决了实际困难;投入妇幼工作经费1.87亿元,重点保障儿童保健管理、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孕产期保健管理、妇幼保健专用设备购置等,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
  (三)重视调查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依托具有妇女和儿童学科研究优势的中华女子学院和首都师范大学,建立2个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基地,并紧紧围绕妇女儿童的民生需求,先后就1-6岁社区室外儿童活动设施现状、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婚前医学检查意愿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相关成员单位出台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工会组织如何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调研成果,成为了《关于将修订<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纳入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和《关于调整北京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的政协提案,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依托《涉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的调研成果,在第十一届中德法官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展示了我市在贯彻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优势,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工作嵌入到“北京榜样”、百姓宣讲、中国梦365个故事“国企楷模”“最美家庭”“2018北京科技周”“科技北京”“科普北京”等品牌活动中。通过男女平等国策课程进党校主体班课程、举办“同心共筑中国梦 法治文艺巾帼行”北京市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开展“妇女权益”主题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制作《反家庭暴力--远离家暴 让家庭充满爱》动画宣传片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家暴、反性骚扰等理念深入人心。以《首善之区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前行 为新时代北京的发展“扩容蓄能”》为题,在中国妇女报“两纲之窗”专栏的首期上进行了刊载,展现了过去五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
  三、尽职履责,多措并举,妇女儿童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强化源头参与,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持续开展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化评估工作流程,开展评估工作向区级延伸试点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对《生态涵养区干部人才支持计划(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等近30部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性别平等评估,参与了民法典分编修改、“反校园欺凌立法研究”等座谈,推动促成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规定的出台,有效促进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持续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召开涉未成年人医疗纠纷案件、被性侵典型案件等新闻通报会,以案释法,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援助工作体系,形成市法援中心-区法援中心-街(乡)工作站-社(村)联系点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全市17家法律援助中心就近就便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近5000件,有力的保障了我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均衡配置,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建立儿童残疾随报制度,制定实施0-6岁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办法,建立了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初筛、区妇幼保健院复筛、市卫计委、市残联联合认定的诊断评估机构诊断评估、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作流程,实现了残疾儿童的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康复。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逐年优化义务教育入学规则,调整完善中招方式,小学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9%以上,初中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6%以上,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占所有考生比例超过52%。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42.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万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2%,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达到93.9%。统筹整合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达到人均1000元/月;将低收入家庭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含年满16周岁后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按照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5万余名未成年人受益。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津贴补贴制度,将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范围从65岁以上扩展到60岁以上。
  (三)强化需求导向,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
  补齐群众生活短板,建设提升基本便民网点1529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92%;开展“公厕革命”,修订《公共厕所建设规范》,规定在商场、超市、商业街等人流量较大场所,男女厕位比例要按照1:2比例设置,对1010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继续推进“母婴关爱室”建设,发布全市统一的“母婴关爱室”图标和名称,出台《母婴室设计指导性图集》,全市4000余个“母婴关爱室”为哺乳期妇女提供了便捷、贴心服务。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3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8%,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80%。加强对妇女、儿童用品的质量监督,全市服装、校服、纸尿裤、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抽样合格率达到85.8%,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大事多、喜事多,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对于巩固首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七届一次全委会议和第六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会精神,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发挥好协调督促职能,整合优势资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全力推动“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统筹推进。全市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要深刻认识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扎实的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不断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召开北京市妇儿工委2019年全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贯彻国务院妇儿工委七届一次全委会议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统筹推进增进妇女儿童福祉的民生工作,促进妇女儿童共建共享幸福生活。
  二、切实推进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目标任务落实
  (一)启动“十四五”妇女儿童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充分发挥北京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基地和专家库作用,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妇女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启动“十四五”妇女儿童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的七大领域,谋划未来一段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的任务和思路,为编制“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二)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
  继续针对学前教育学位、儿童之家建设、婚前医学检查、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等“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发挥妇儿工委的议事协调职能,按照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书的职责分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形式,分析具体原因,寻找破解之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到“十三五”末妇女儿童规划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三)完善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制度
  客观分析、研究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中无统计数据指标的具体情况,做好与全国两纲监测统计指标的有效衔接,及时修改调整,推进将分性别统计纳入到部门统计制度中,切实增强我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指标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可行性。
  三、全面推动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
  (一)提升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水平
  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结合全市的立法计划,积极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同时,扩大评估范围,探索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制发的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对我市制定的与妇女权益关系密切的法规政策严格把关。
  (二)全面启动区级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区级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在各区对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的同时,鼓励对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以及乡镇政府文件、村规民约等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工作,上下协同,共同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规范体系。
  (三)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试点工作
  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在推进性别平等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争取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支持帮助,探索采用项目试点的方式,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儿童权益等性别平等教育的内容融入到中小学德育教育,从源头上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建设
  (一)完善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
  依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参照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机构设置,及时调整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修订完善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妇女儿童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好国妇工委办公室“三个贯通”的工作要求,打通工作壁垒,整合优势资源,全市上下形成“一盘棋”思想,推进首都妇女儿童工作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运用社会性别视角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针对机构调整带来的妇儿工委委员、联络员更换的情况,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思想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妇女儿童工作队伍。
  (三)加强指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上半年,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要针对解决保障妇女就业权益、男女同龄退休、生育保险、健康扶贫、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发展0-3岁托育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做好迎接国家层面的督查准备。适时对“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重点关注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难度大的目标任务,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收集反馈,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