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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第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改立项
时间:2013-11-04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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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方面和重大民生问题。为做好修订《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市体育局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帮助和指导下,对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修改《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立项论证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经市政府法制办审议并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同意立项。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和法制办公室经过进一步研究论证,并分别征求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区县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第十四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经10月24日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改立项,并就该项立法所涉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修订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今后,市体育局将全力配合市人大在修订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工作,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克服行政思维,解决好立法、执法、守法相脱离的问题,力求法规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