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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维护女性特殊权益“妈咪屋”建设取得成效

时间:2014-12-22   来源: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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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0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为更好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对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给予充分关心和大力帮扶,切实当好女职工的“娘家人”,2014年初,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启动了首批“妈咪屋”建设工作,为女职工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一个私密、干净、舒适、安全的场所,为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并倡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将“妈咪屋”建设纳入职工之家和工会服务站建设中,以此推动全社会对职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给予关心呵护。
  一、积极筹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启动首批“妈咪屋”建设的通知 》(京工女发[2014]3号),要求各区县和局、集团、公司、直属基层工会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写字楼开展“妈咪屋”建设工作,即在工作场所设置专门空间,提供一定配套设施,供哺乳期、孕期女职工使用;并与有参与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沟通,达成免费提供“妈咪屋”建设所需物资的合作意向。4月份,正式启动20个“妈咪屋”样板间建设工作。在“妈咪屋”样板间的示范带动下,截止到目前,全市已有350多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正式挂牌运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其提供了相关配套服务,并纳入工会女职工工作统一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和考核。
  为了将“妈咪屋”建设的成功经验向更广泛的领域、更广大的女性群体拓展,11月,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公共场所开展“妈咪屋”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妈咪屋”建设推广到大型商场、公园、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站和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号召有条件的对外开放单位在公共场所建立“妈咪屋”,号召分散在社会上的母婴室进入“妈咪屋”组织网络,以便为广大哺乳期的女性提供更加周到完善的服务。
  二、建立规章,规范管理,温馨服务
  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的“妈咪屋”,根据建立场所不同,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企业职工之家内部“妈咪屋”。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职工。二是商务楼宇和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公共“妈咪屋”。主要是为商务楼宇内女性职工及附近区域内的女性职工提供服务。三是公共场所“妈咪屋”。主要是在公共场所,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建立“妈咪屋”。如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场所,为携带婴儿外出的女性提供便利服务。为了保证“妈咪屋”建设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制定了“妈咪屋”建设的管理原则:一是专人管理。“妈咪屋”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进行清洁打扫,同时对于使用人员建议实施登记制度。二是一屋多用。“妈咪屋”既可以是新妈妈哺乳、挤奶的场所,也可以是准妈妈休息的场所;既可以作为育儿健康教育交流的场所,也可以作为育龄女性心理调适舒压的场所。三是物品统一配送。在挂牌认证“妈咪屋”第一次物品配发到位后,根据“妈咪屋”使用情况,单位提出配送申请后,定期补给乳垫、储奶袋、纸巾、湿纸巾、免扰挂牌等易耗物品。四是验收评定。“妈咪屋”建设申报单位,均要经过市总女职工委员会的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验收合格后,向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并纳入工会女职工工作统一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和考核,从而不断提高“妈咪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妈咪屋”的基本设施,除桌椅、电源插座、冰箱外,有条件的单位还增加了电视机、微波炉、饮水机、消毒柜、储物柜、奶瓶储藏罐、整理箱等物品。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免费提供七类用品。一是带有全市统一标识的“妈咪屋”铭牌。二是“妈咪屋”专用遮挡帘。三是图解母乳喂养和储存等有关知识的宣传海报。四是放置有关母婴杂志的展架。五是母婴书籍和杂志。六是背奶妈妈指导手册。七是包括乳垫、奶袋、奶具清洗剂、纸巾、湿纸巾、免扰挂牌、提示桌牌、母乳记录卡、母乳标识贴等在内的日常用品。此外,还与有关机构和社会组织不定期举办母婴知识公益讲座和亲子活动,更好的为广大女职工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知识。
  三、整合资源,有序运行,成效显著
  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妈咪屋”建设工作,提出北京要在学习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将“妈咪屋”建设得更加充实和温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此为契机,紧紧依托工会组织广覆盖的有利优势,充分发挥了工会枢纽型组织作用,将“妈咪屋”建设工作与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会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充分结合,得到了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响应和党政领导的鼎力支持,一些单位在办公用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办公用房,或挖掘可利用的空间建设“妈咪屋”;一些单位放弃出租房屋收入建设“妈咪屋”;一些单位实在腾不出整间房屋,仍想方设法,在职工之家等场所划出一片区域,供“妈咪屋”专用;还有一些单位开始了在公共场所建设“妈咪屋”的探索。
  通过建设“妈咪屋”,进一步丰富职工之家和工会服务站的内涵,实现“一室多用、一室多能”,彰显出了工会组织强劲的组织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妈咪屋”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女职工权益、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的有效载体和生动实践,是从保障女性特殊利益角度出发,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有益探索与实践。下一阶段,将在巩固企业内部“妈咪屋”建设的同时,致力于公共场所“妈咪屋”建设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逐步增加建设点,争取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设1000家“妈咪屋”。并结合广大女职工的需求,不断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加强“妈咪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妈咪屋”建设工作内涵,探索在“妈咪屋”开展公益讲座、女性沙龙、心理咨询、亲子教育等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继续整合社会资源,寻求赞助单位,严把免费物品的品牌关、质量关和安全关,不断扩充免费物品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完善“妈咪屋”免费物品申领平台;依托工会服务站,将“妈咪屋”覆盖到更多小型、分散非公企业女职工之中,积极向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拓展,为携婴儿外出的女性提供方便,让“妈咪屋”更好地为广大女性服务。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