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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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时间:2012-06-11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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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申报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县)工作座谈会

  5月16日,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静、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马晨彤及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调研组来到朝阳区,就朝阳区申报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县)工作进行调研座谈。
  区妇儿工委副主任李洁汇报了朝阳区“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及“十二五”规划有关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局、区人保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区统计局、区政府办等单位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市妇儿工委调研组与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
  “十一五”时期,朝阳区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力推动了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女性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截至2010年底,“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的55个可量化指标中,53个达到或超过规划目标,达标率为96%。“十二五”期间,朝阳区将重点关注基层妇女参政议政、学前教育、妇女儿童保健指标的巩固、婚前医学检查、城乡妇女儿童均衡发展等问题,并确定了人才培养项目、事业发展项目、妇幼健康项目、教育提升项目、儿童伤害干预项目和权益保障项目六大支撑项目,确保规划指标及重点项目的完成。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静充分肯定了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取得的成绩,认为朝阳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配合有力,妇女儿童工作亮点突出。同时希望朝阳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在各方面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使朝阳妇女儿童工作走在北京市前列。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