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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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建成反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并投入使用

时间:2012-09-10   来源:市民政局网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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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在2012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中,门头沟区民政局承办建设反家暴救助中心。目前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中心建在区救助管理工作站,可为入住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和具备基本条件的住处,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
  近日,门头沟区斋堂镇某村一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救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将其妥善安置,一方面及时与门头沟区妇联取得联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编辑:aly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