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实施儿童伤害干预项目
时间:2012-12-31 来源:朝阳区妇联 点击: 2012年,朝阳区实施儿童伤害干预项目,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一年来,探索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儿童及家长安全知识和安全行为的宣传普及,根据儿童生活、学习、活动的场所,实施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和安全幼儿园创建活动,消除安全隐患,为儿童创建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减少伤害案件的发生。
建立工作机制,为项目提供保障。建立了由区妇儿工委办、区教委、区卫生局、公安朝阳分局、朝阳消防支队、朝阳交通支队、区安监、区法院、团区委、区财政局10个单位组成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选择20个街(乡)、20个社区(村)、10所小学、4所幼儿园作为试点单位,每个单位确定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建立起三级项目工作网络。各成员单位和试点单位以社区、家庭为依托,开展儿童安全保护宣教活动,以学校、幼儿园为依托,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搭建了妇儿工委协调、部门合作、社会支持、儿童及家长参与的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队伍,为项目提供支持。在卫生局、法院、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和团区委分别成立了医疗、法律、交通、消防等5支服务队,深入基层、深入试点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试点学校(劲松三小)中成立了安全督导小天使队伍,以学生视角发现校园中的安全隐患,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教师和社区志愿者中成立安全督导员队伍,调动教师和家长参与项目的积极性。
加强工作统筹,发挥部门优势。在推进项目工作中,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定工作重点,要求成员单位发挥部门优势,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区教委加强对试点学校的安全督查管理,统筹开展《安全小卫士》教材的推广使用工作。区卫生局加强对试点学校、幼儿园卫生员、保健员的培训,及时做好受伤学生的处理工作,同时将项目工作纳入到慢病防治工作中,利用各种节日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公安分局维护试点学校、试点幼儿园及周边秩序,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在节假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宣传,敲响人们的安全警钟。团区委将项目工作纳入到“青少年星光自护”行动中,在社区开展儿童伤害干预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开展专题培训,扎实推进项目。推进试点学校的安全教育,在学校发放《安全小卫士》实验教材,组织教师先接受有关儿童伤害干预知识的专题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各学校结合校园特色和日常生活,围绕教材中车辆安全、骑车安全、预防中毒等内容,设计课堂讨论、情景再现、安全演练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突出知识、能力、应用三个方面的练习。课后,学生还把教材中的“家庭学习卡”和“家庭反馈卡”带回家,在学校和家庭之间建立起安全教育联系,让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也注重培养孩子的安全行为习惯,减少家庭中的不安全因素。
开展宣教活动,为项目营造氛围。开展了“远离伤害 安全度假 快乐成长”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成员单位与试点单位结对子,通过讲座、有奖问答、节目表演、实地参观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灾害安全等安全知识。开展了儿童安全创意征集活动。儿童及家长积极参与,结合日常发生在身边的事例,纷纷开动脑筋,通过绘画、标识设计、模型设计、剧本创作、节目演出等形式,表达自己对于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想法。
通过一年的实施工作,项目取得了两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改变了认识。项目工作组人员、广大儿童、家长通过设计活动、参与活动、分享交流、听专家讲课等活动,认识到儿童伤害的发生不都是意外情况,有些伤害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如:预防烧烫伤、跌伤等等。二是增强了意识。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让教师、社区工作者、学生和家长们都树立了安全意识,注重查找社区、学校、家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注重培养安全的行为习惯,有效预防伤害的发生。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将在明年的工作中予以改进,主要是:
1、统计监测制度不健全。目前对儿童伤害案件监测的单位主要集中在试点学校和幼儿园,大部分社区(村)没有开展伤害监测工作,使得难以客观分析每个地区发生伤害案件的种类和集中点,也无法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明年将着重加强此项工作,对试点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加强伤害案件的统计监测,分析解决问题,开展年度数据对比,检验项目实施成果。
2、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对试点单位项目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工作的推进程度。下一步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加大培训力度,邀请市项目组专家对试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项目内容及操作方法、专业知识等培训,提高大家做好项目工作的意识和服务儿童家长的能力,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