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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介

时间:2022-09-26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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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北京市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1995年更名为北京市儿童工作委员会;1987年,北京市成立了维护妇女权益协调联席会,1992年成立北京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0年6月,根据市委常委会第121次会议决定,经市编委、编办批准,同意北京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市儿童工作委员会合并为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是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本市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妇女、儿童规划。
  3.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问题。
  4.指导各区妇女儿童工作。
  会议制度
  1.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会议由市妇儿工委主任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务院妇儿工委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取得的成效与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市、区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市妇儿工委委员、联络员,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增加参会人员。
  2.市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妇儿工委主任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儿工委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策略措施。全体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各区妇儿工委主要领导参加,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列席。
  3.市妇儿工委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半年或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市妇儿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主要任务是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以及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市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
  4.委员会联络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办公室召集。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听取意见以及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5.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年度市妇儿工委全体委员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情况,研究问题,部署任务。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
  工作制度
  1.工作报告制度。办公室适时向市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请示报告工作。成员单位一般每年末向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单位年度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目标责任情况和下一年工作计划,按时报送落实市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关于妇女儿童发展与权益保护相关指示情况报告。委员或联络员工作发生变动,由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调整后的建议名单报办公室。各区妇儿工委适时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本区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每年末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
  2.监测评估制度。市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评估组,负责妇女、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监测报告。评估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中期、终期和专项评估,组织撰写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等。
  3.督导检查制度。根据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的需要,办公室组织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专家对各区和相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实施妇女、儿童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跟踪问效,提出建议,督促落实。
  4.调查研究制度。办公室结合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每年确定若干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调研课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服务决策。
  5.宣传培训制度。广泛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党和国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宣传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成效,多层次开展相关工作培训。
  6.联络员制度。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协助委员开展工作,加强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7.评选表彰制度。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委员会的组成单位
  委员会的组成由市政府批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一名,由联系妇联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8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妇联主席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的妇儿工委委员担任。目前,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33个职能部门组成,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关工委。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