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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9-16 10:00:00   来源:市妇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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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于1983年经市编办(〔1986〕京编事字第53号)批准成立,是北京市妇联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中心内设五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客服部、培训部、信息部。主要职责为:1,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巾帼家政服务。2,参与制定巾帼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统一巾帼家政服务流程,推动家政服务诚信化、品牌化、规范化。3,培训巾帼家政管理人员,培训家政服务人员,提升家政服务管理水平、家政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为单亲母亲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家政技能培训。5,构建巾帼家政信息平台,提供巾帼家政服务动态、政策咨询、择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监督、维权服务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50.31万元,比上年减少27.03万元,下降7.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6.23万元,比上年减少71.11万元,下降18.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62.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3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2.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4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2.16万元,比上年减少34.59万元,下降9.18%,其中:基本支出246.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12%;项目支出95.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09万元,比上年减少14.66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人员离职以及执行医疗保险费用减半上缴的优惠政策造成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93.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93万元,下降4.28%。
  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84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84万元无增减变化。
  (2)“事业运行”2020年度决算109.4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101.47万元相比,增加了7.93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结构改革、晋职晋档以及公积金调增等因素增加人员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决算13.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3.76万元持平。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决算6.8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6.88万元持平。
  4、“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7.0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8.82万元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上半年执行医疗保险费用减半上缴的优惠政策造成支出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7.0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34.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2.81万元、津贴补贴20.85万元、奖金11.35万元、伙食补助费1.22万元、绩效工资28.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5万元、住房公积金28.61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万元,包括:退休费2.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此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23.2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

附件: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编辑:pangpeng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