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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儿工委就《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答记者问(二)

时间:2021-12-22 16:04:14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促进男女平等发展、培养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为全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将陆续对《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今天推出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媒体采访实录:
  问题一: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请问我市“十三五”期间就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是否还有问题与挑战?
  回答:“建立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是“十四五”妇女儿童规划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根据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189.3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0-18岁人口为303.3万人,占13.8%。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约2.4万人。以困境儿童保障为重点,“十三五”时期我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儿童福利相关政策20余项,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等政策。各项政策实施进展顺利,态势良好,初步形成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框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生活费调整到每人每月2200元,明年1月起将上调至2450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给予每学年1万元、8000元补助。全市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已达16所,全市330余个街道(乡镇)、7100余个社区(村)分别配备一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我市儿童福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初步建立。
  我市儿童福利和保护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儿童福利保障范围还有待扩大,儿童保护体系有待完善,仍然处在“补缺型”的发展阶段,需要适度扩大保障范围,让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覆盖到更多儿童群体,加快实现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问题二:
  结合这些问题与挑战,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要求,市民政局的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
  回答:“十四五”时期,我市将重点建立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围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加快完善儿童福利保护工作体系、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与服务双重保障的转型升级,让每一名儿童都得到悉心呵护。“十四五”时期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将有关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总体设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议题,纳入党委议事范围,实现对儿童福利保护工作的高位统筹。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儿童福利保护工作。推进街(乡镇)、社区(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专人专岗建设和配备全覆盖,解决基层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有人负、活有人干的问题,确保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有效递送、充分落实。
  二是完善儿童福利和保护制度。完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和教育资助救助等保障制度,推动制定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发展,探索制定婴幼儿营养津贴、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补贴等政策措施。规范国内收养工作,优化收养登记流程,实施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制度,依法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建立覆盖全面、保障到位、综合性、基础性、一体化的儿童福利保护制度。
  三是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建设。推进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化服务转型升级,面向辖区家庭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提供代养、康复、特教等服务。依托区属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功能,面向各类儿童群体提供临时救助、应急保障和兜底保障等综合服务,推动形成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是健全监护监督和关爱保护体系。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落实以源头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主要环节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制定家庭监护监督、指导和支持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支持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发挥社区(村)儿童之家功能与作用,为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基本服务。
编辑: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