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建议:
倡扬新型婚育文化 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环境
时间:2023-3-8 9:31:34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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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妇联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大力倡扬新型婚育文化 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环境的提案》,建议从转变观念入手,构建与鼓励婚育相适应的新型婚育文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重要论述,国家从法律政策保障到公共服务供给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目前,我国生育率走低态势依然严峻。提案认为,这种状况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婚育观念变迁是重要原因。伴随家庭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们对家庭功能、价值的认识和理解随之发生变化,婚育观念趋向多元化,有些人认为结婚、生孩子不再是人生必选项,有些人因为养育成本高压力大而不想生,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存在脱节现象。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案提出,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需要大力倡扬尊重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育,破除高价彩礼,弘扬家庭美德的婚育文化,让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更加深入人心。
为此,提案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倡树积极婚育观念。鼓励创作一批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影视文化精品,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婚俗文艺作品展演展播,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幸福婚姻、和谐家庭故事。多在年轻人聚集的社交平台宣传积极婚恋观。推动婚育教育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通过开设婚姻家庭课程、组织婚姻辅导讲座等,加强正面引领和专业指导,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
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支持政策,减轻婚育焦虑忧虑。充分发挥公共政策调节作用,在住房、就业、养育、教育等方面为家庭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家庭解决婚育方面实际困难。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途径;落实生育群体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的法定权益,降低生育养育成本。鼓励出台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规范约束作用,引导家庭践行“不要彩礼要幸福”的时代新风,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供保障。
提案还建议,要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提升婚育幸福体验。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加强对婚恋服务市场规范管理;依托婚姻登记场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婚姻家庭服务,提高人们经营婚姻的能力。大力发展便利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满足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降低家庭养育的时间、经济、机会成本,帮助树立积极健康婚育观。
另外,要进一步弘扬优良家风,共建幸福美满家庭。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程,将忠诚、责任、亲情的家庭理念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婚育观。在城乡社区、企业单位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培树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等家庭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大力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让时代新风新貌绘就亿万家庭幸福画卷。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