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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29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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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市妇儿工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确定了2016年-2020年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明确了妇女儿童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要求。根据监测评估的具体要求,市妇儿工委将于今年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妇女儿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价。为保证中期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任务,对妇女儿童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推进首都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实现更高水平的同步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重点评估与全面评估相结合原则。既要对妇女儿童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评估,深入分析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情况,又要对规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统评估,全面反映实施规划的成效和不足。
  2。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既要对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执行情况、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定性分析描述,又要对其中可量化的目标任务,通过使用规范的统计数据,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准确反映目标进展情况,分析指标的发展趋势。
  3。阶段性目标评估与战略性目标评估相结合原则。既要立足当前,从发现问题和完善实施的角度,通过评估准确把握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状况,又要着眼长远,深入开展影响和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将解决当前问题与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
  二、评估内容
  (一)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及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规划的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特别是市、区级妇女儿童规划统计指标(见附件3、附件4)和本区的特色指标的进展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对策。
  (二)政府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政府领导分工中是否明确妇女儿童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听取实施规划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情况;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情况;将规划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将实施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情况;将实施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督查情况等。
  (三)围绕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妇女儿童规划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情况;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修订了哪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文件,各单位及相关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政策保障等;各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职责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等。
  (四)国家级、市级示范区工作情况。重点评估国家级、市级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示范区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目标责任制建立、经费保障、宣传培训、监测评估、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三、评估方法
  中期评估将采取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各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我评估;二是市妇儿工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北京市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市妇儿工委组织评估督导组和专家指导组,深入各区和部分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规划重点领域、重点指标进行评估。
  四、组织分工
  市妇儿工委成立市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机构(见附件1),由市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评估督导组、统计监测组和专家指导组。
  (一)评估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张工任组长,副市长王宁任常务副组长,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委员为成员的评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项。
  (二)评估督导组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妇联主席蔡淑敏任组长,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成员的评估督导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各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开展规划自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梳理分析监测统计资料,撰写评估报告。
  (三)统计监测组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夏沁芳任组长,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统计监测组,主要负责培训监测统计人员,协调、指导各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开展监测统计工作;收集监测统计数据,对年度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监测统计报告。
  (四)专家指导组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研究员、国务院妇儿工委专家蒋永萍任组长,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各领域的专家为成员的专家指导组,主要负责指导、参与中期评估工作,提交评估意见;评审市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对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指标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进度安排
  (一)评估准备阶段。1-3月,根据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书和实施方案,组建评估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召开评估工作部署会,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启动评估工作。
  (二)自我评估阶段。4-5月,各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情况开展自评估工作,完成自评估报告,并将自评估报告上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北京市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情况进行评估,完成第三方评估报告并上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三)评估督导阶段。6-9月,市级中期评估督导组深入各区和部分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开展中期评估督导检查。9月底前汇总评估督导工作情况,撰写评估反馈报告,召开专家论证会,向被督导检查单位反馈评估督导意见。
  (四)评估总结阶段。10-11月,召开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督导总结会,通报评估督导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和完善与妇女儿童发展现状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评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评估方案,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及经费保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区级规划的自评估工作,由区妇儿工委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要以中期评估工作为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广泛宣传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工作和妇女儿童发展成果,积极营造支持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按时完成任务。要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完成自评估工作,并参考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框架(见附件2),撰写中期评估报告,要求语言简洁,逻辑清晰,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一式2份盖章,附电子版)。
  (四)确保评估质量。要紧扣妇女儿童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客观真实地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高水平撰写评估报告,确保数据客观准确,措施分析具有全面性和针对性,既反映工作成效,也不回避问题。
  (五)发挥评估作用。要结合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及时总结梳理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预测目标发展趋势,制定完善具体工作措施,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

附件:1.市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

附件:2.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附件:3.市级妇女儿童规划统计指标数据表

附件:4.区级妇女儿童规划统计指标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