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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示范儿童之家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18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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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为推动全市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在总结以前示范儿童之家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今年将继续开展示
  范儿童之家评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评定数量
  拟评定市级示范儿童之家20个。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送文字材料。各区按照示范儿童之家基本条件择优选择2-3所"儿童之家",并于3月22日前将相关填报材料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材料审核。3月底前,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分析、评审。
  3、实地考察。4月10日前,根据文字材料评审情况,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适时深入儿童之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4、评审确定。综合专家团队意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于4月15日之前确定最终的市级示范儿童之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政策支持。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妇儿工委要按照市级示范儿童之家基本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实地考察、确认的基础上,择优选择拟推荐的示范儿童之家,推荐上报时要按照标准排出顺序,已被评为市级示范儿童之家的不再列为评定对象。同时,要指导协助儿童之家认真填报好文字材料,尽量突出儿童之家的优势和特色。
  2、各区认真做好市妇儿工委办组织的实地考察组织协调工作,实事求是,确保市级示范儿童之家评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