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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2018版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时间:2018-07-15   来源:市卫计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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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始终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2017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以下简称《规范》)和《北京市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方案(2018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此次《规范》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卫生计生、教育和人力社保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了传染病防控“四方责任”,通过定期部门间协调会、疫情信息通报等措施,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做实做好。
  同时,为了把好录取新生入学关,从2018学年开始,北京市对所有新生进行结核病检查。托幼机构、小学及初中非寄宿录取新生,入园、入学前,由学校向家长发放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问卷;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和初中寄宿录取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和初中寄宿录取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通知》,学生入学前全部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全市共在16区的综合医疗机构、结防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了116家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点,于7月25日-9月15日开展筛查工作,确保每名学生根据自己暑假安排就近进行筛查。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北京市财政拨付专项经费保证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市级成立了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不良反应处置专家组,建立了市级绿色转诊通道,确定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原解放军第309医院负责市级不良反应处置工作,保证新生入学结核病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fuergong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