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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推进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

时间:2014-04-09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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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有效地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推进在地方政策法规制定中体现男女平等原则,从政策法规层面更好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的要“建立并完善立法中的性别平等审查工作机制”的目标任务以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立法审核中针对性别平等的审查程序,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策略措施,2013年5月,北京市开始研究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首先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这项工作开展。作为政府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协调议事机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有责任和义务统筹、协调、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性别平等的原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执行主体主要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他们同时也是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能够充分发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平台作用,也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性别平等评估制的建立、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监督。
  其次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学、女性学方面的专家,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内司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妇联、妇儿工委相关人员就北京市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进行了专题研讨,结合北京实际,围绕机制建立、工作切入点以及组织架构、开展工作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拟出初步框架。
  第三是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合作完成了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经过多次部门磋商,最终完成了《关于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起草以及《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的拟定工作。《意见》书面征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经修改达成一致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以京政办发[2014]14号转发了《意见》,就进一步从源头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在政策法规制定实施中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也标志着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评估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意见》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
  一是高度重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明确不断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形成保障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政策法规制定实施中,自觉做好性别平等评估工作,进一步增强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和性别平等的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机制。明确成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工作要求。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于妇女权益关系密切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并提出评估意见。委员会由相关法律领域、妇女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委员和由市妇儿工委委员担任的常任委员组成。委员会设办公室。
  《意见》还就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执行阶段的部门职责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明确提出,政策法规的起草部门和执行部门在起草、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过程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强化督促落实,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要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保证性别审查评估工作稳妥、有效有序开展。
  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将结合人大和法制部门的陆续加以推进。同时,加强调查研究,结合首都妇女儿童发展现状,重点对现实问题、维权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有代表性个案的开展调查研究,从社会性别视角开展深层次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加大宣传和培训。大力宣传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对各区县、各部门等多层面的相关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性别平等意识和对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能力。
编辑:capinfo_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