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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关于2014年评估工作计划

时间:2014-07-29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根据《关于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京政办发〔2014〕14号)的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2014年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工作计划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依据:根据我国政府签署的促进妇女发展、保护妇女权益的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基本精神,以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北京市妇女发展规划》目标要求,结合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下半年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妇女切身利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和社会普遍关注、公众反响强烈的相关内容;坚持依法有序,注重评估内容的可行性;坚持统筹规划,严把评估质量,确保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估的重点和内容
  根据上述依据和原则,2014年将着重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妇女民生需求等方面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
  1、《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列为年度重点评估的地方性法规,此条例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
  2、《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市统计局起草)、《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市卫计委起草),上述条例均为市人大常委会起草项目,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
  3、《北京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市园林绿化局起草)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立项论证项目、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
  (二)政府规章
  《劳动合同若干规定》(市人力社保局起草)、《居住证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上述规章均为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力争完成项目。
  (三)规范性文件
  《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起草)、《北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起草),上述两个文件均为今年下半年市政府计划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评估工作的程序
  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将采取以审议项目和计划完成、制发项目为重点,规范程序,抓好“立项、起草、审核、后评估”四个环节。在各个环节的评估工作中,重点抓好“收集信息,调查研究,论证评估,提出建议,反馈答复”五个步骤,通过召开工作会议、调研、论证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四、其他相关工作
  (一)加大评估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特别是网络媒体,通过微博、微信等广泛宣传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的重要意义,并在北京妇女网开辟专栏;不断强化性别平等意识,三季度举办以“法律政策的性别平等分析与评估”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夯实工作基础。
  (二)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能力
  组织体系逐步向区县延伸,推动性别平等理念及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搭建起源头维护妇女权益的新平台。借鉴外省市的好做法,大胆审慎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工作模式,推动政策发挥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编辑:capinfo_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