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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就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印发通知要求

注重发挥广大妇女在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时间:2018-12-4 8:02:29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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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将组织开展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全国普法办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对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做出部署。
  通知明确,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论述,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现行宪法重点内容和重大作用。
  通知指出,要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拥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适合家庭学习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
  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对村(居)“两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集中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建立一支熟悉村(居)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注重发挥广大妇女在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妇女骨干进村(社区)开展“送一本宪法、讲一个道理、听一次建议(心愿)”活动。
  通知指出,要发挥国家工作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宪法、讲宪法,带动家庭成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各级国家机关要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国家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宪法文本。每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读一遍宪法,通过开展小组学习、座谈交流、集体讨论、征文演讲等活动,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
  通知要求,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百姓议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宪法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结合文明、模范家庭评选,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高潮。2019年、2020年活动将通过年度工作要点作出具体安排,继续深化。
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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