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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内设机构迎来变革

增设未成年人检察厅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时间:2019-1-4 8:49:54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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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3日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布会。据介绍,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导向,实行捕诉一体,将原来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分别是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和公益诉讼检察厅,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厅。
  “这次机构改革,在机构很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的专门机构,我们叫第九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说,第九厅的设立,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问题,一方面是加害,一方面是被害。”童建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从加害这方面看,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逐渐呈低龄化的趋势,同时还呈现成年人化、暴力化的趋势,一些极端的恶性案件经常发生。从被害这方面看,被害儿童、遗弃儿童、性侵儿童这方面的案件时有发生,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和危害很严重。
  童建明介绍,对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专业化要求很高。刑事诉讼法专门设有未成年人的特殊程序,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有很多不同的程序。同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社会支持要求很高,很多工作需要社会的支持。“所以这项工作很大的特点就是专业化和社会化要很好地结合起来。”
  按照职能分工,第九检察厅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未成年人特殊的程序是纵贯刑事诉讼全过程。”童建明说,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特点,公安和法院是两头,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从立案监督开始,到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到最后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既有特殊的职责,也有特殊的便利条件。设立专门的机构,有利于我们集中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也有利于和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
  童建明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的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点和规律,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司法模式、刑事诉讼模式,来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要加强社会力量的动员。检察院成立这样一个机构,可以使这个机构成为一个发动机,我们在刑事诉讼中前面连接公安,后面连接法院,可以形成合力,同时可以充分调动和加强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一起来做好这项工作。加强这项工作的专门队伍建设。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呵护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
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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