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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人成就彰显“半边天”参政风采

——追寻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进步发展的足迹⑨

时间:2019-10-22 8:50:13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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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参政是衡量妇女地位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70年来,千千万万优秀女性走上领导决策岗位,通过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她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女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影响力日益攀升。“要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使妇女成为政界、商界、学界的领军人物。”国家主席习近平2015年9月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重要讲话,更宣示了我国推进性别平等、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人大政协中的女性比例不断提高
  1954年,时年25岁的申纪兰作为147位女性人大代表之一,光荣地参加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这一干,就是十三届,成为全国唯一一位连任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60多年来,申纪兰已记不清提出过多少建议议案,她只记得,为了提出好的建议议案,自己每年都要抽出大量时间走访群众,调查收集第一手材料。
  “70年来,妇女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在政治经济建设、在奔小康的路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首亲历的岁月,申纪兰感慨道。
  新中国的成立,让妇女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用制度保障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种权利,让妇女摆脱了几千年的制度枷锁,像申纪兰一样有能力、有才华、有担当的女性登上政治舞台,参与国家管理。
  作为妇女参政议政的一支重要力量,70年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以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姿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字最具说服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最高的一届,比1954年第一届提高了12.9个百分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20.4%,比1949年第一届提高14.3个百分点。
  她们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努力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鼓与呼,不断在全国两会上发出“女界好声音”,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正如有专家所评,“中国妇女参与政治的热情与行动正在推动国家新的发展”。
  女领导干部渐成中国政坛一道亮丽风景
  近期,华春莹接棒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消息引人关注。
  外交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此前任职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外交部发言人的华春莹已任职新闻司司长一职。在回答外媒“是否是女性首次担任新闻司司长”提问时,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说,我们一贯提倡男女平等。无论男士还是女士,都能担任新闻发言人,也都能担任新闻司司长。
  大家为华春莹这些年的出色表现喝彩,也为耿爽的回答点赞……
  新中国成立后,一大批优秀的女领导干部以其独特的魄力和魅力,成为共和国政坛上的“铿锵玫瑰”。高层女性领导比例逐年提高,是我国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体现,更显示出女性参与国家政务活动和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大。女性参政,逐渐成为中国政坛一道亮丽的风景。
  近期发布的《平等 发展 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党政机关女干部人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2.2万名提升至190.6万名,占干部总数的26.5%。201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2.4%。地方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4%。国务院各部委正副部长、各地政府正副省长、城市正副市长中,都有了相当比例的女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名女性省级领导履新的好消息更是频频传来。
  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认为,女性高层领导干部不断脱颖而出,是女性地位提升、社会进步的有力说明,也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细化的具体标志。
  与此同时,我国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也更加广泛。2017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3.1%,比2000年提高7.4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9.7%,居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39.9%。同时,妇女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比例稳步提升。2017年,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9.7%和41.6%,比2010年提高7个和6.4个百分点。
  制度体系的建立为女性参政议政提供重要保障
  “我国妇女发展的成就,凝结着党的关怀、国家立法的保障、政府的推动以及各级妇女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对于女性政治地位的巨大提升,有专家分析说。
  重视女性干部人选、提高女性干部参政比例、促进相关制度化进程,从开国之日起就成为我国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1992年出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专章规定了妇女政治权利涉及的各个方面;中组部于200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被认为是现行中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制度规范;第一部关于妇女发展的专门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提出“积极实现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有女性”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妇女参政提供了更大的机遇和更广阔的舞台,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渠道更加畅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十三五”规划纲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专节中提出: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确定了到2020年妇女参政的具体目标和任务;2015年10月,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在这些政策、法规的保障下,一批又一批优秀女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她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利用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女性领导力,助推女性成长成才;通过源头参与,力促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妇联改革使一大批有热心、有专长、有影响力的妇女骨干进入各级妇联特别是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乡、村两级妇联执委达到770多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男女并驾,如日方东。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空间必将更加广阔,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机会必将越来越多,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必将越来越大。
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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