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4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12-1-31 9:10:13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大会批准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首都科学发展大局,坚持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积极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使人大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55项议题。其中,审议法规8项,通过6项,一审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个,议案办理情况报告4个,计划、预算、决算、审计、专项预算调整等报告5个,对2个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依法作出5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3人次。
一、着眼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开展“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调研
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实现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转型,是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常委会把专题调研、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从去年4月开始,组织200多位人大代表分成11个专题调研组,并委托16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和部分科研单位协同,用半年的时间,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深入进行专题研讨和综合论证,提出了一个综合建议和10个专项调研报告。11月,常委会第28次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经过审议和修改,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建议》。
这次调研根据中央关于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以及全国文化中心的定位,紧紧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如何通过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实现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转型,着重就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一些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提出了应用性对策和思路性建议。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
第一,关于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在首都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是首都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的文化建设要立足于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在国家文化发展和文明建设的全局中,承担起和发挥好代表展示、向心凝聚、首善辐射、示范带动、服务保障等基本功能。建设好全国的文化中心,既是首都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又是首都城市的独特品质和发展方向,也是首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强大动力。当前,首都经济经过持续多年的快速增长后,经济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不协调的矛盾逐步显现,人口、资源、环境、交通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和优势,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成为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实现首都科学发展的现实选择。因此,必须切实贯彻市委提出的“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理念和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推动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在内的广义文化的全面发展,使思想、价值、知识、信息、技术、创意、艺术等文化要素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资本和动力。进一步走好文化立市、创新驱动、服务全国、发展自己的路子,进一步走上劳动力需求较少、自然资源消耗较少、污染排放较少,经济发展效益较高、服务中央和全国的水平较高、居民生活质量较高的科学发展轨道。
第二,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布局。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把建成当代中华文化的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中心作为目标。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是充分保护、挖掘、传承、利用历史文化名城积淀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和优秀文化传统。使之成为推动首都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凝聚全国人民的智慧资源。二是推进首都文化创新发展。以精神文化建设为先导,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抓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完善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首都公共文明、培育城市创新文化等方面的工作。三是用文化创新发展带动城市文明的整体进步。以精神文化发展和知识创新带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艺术文化的发展,把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示中华文明的强大力量和独特魅力。
第三,关于首都文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和首要任务。要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觉和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作为文化创新发展的灵魂,渗透到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把广大人民群众已经高度认同、强烈期盼的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共同富裕、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价值追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倡导好、坚持好、实践好,做到“认之以同”、“赋之以形”、“付诸于行”和旗帜鲜明,认真践行“北京精神”。
第四,关于首都文化科学发展和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文化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大力发展体现首都功能和具有首都特点的文化,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加强思想理论、学术文化、艺术文化建设,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前端的内容创作和创意生产,抓好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品牌培育和艺术产品生产,培育城市创新文化和全民创新精神。要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公共文明建设的不同属性,探索其规律特点,合理确定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的角色定位,建立协同发挥作用的连接机制。
第五,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形式。建立并不断完善与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相适应的首都体制。借鉴整合首都科技创新资源的经验,建立首都文化设施、信息、人才、资金等文化资源的整合平台,打破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的界限,贯通创意、创作、生产、传播等各个环节。协调中央有关部门与北京市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文化发展政策和利益协调机制。加强文化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制建设,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专题调研是一次人民群众意愿的广泛汇集和集中表达。调研工作和调研成果有利于深化对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首都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利于增强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自觉,有利于推动首都文化繁荣和首都的科学发展。市委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调研工作,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先后听取了这次调研工作安排和成果的汇报,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充分吸纳了专题调研的成果。市政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密切协同专题调研工作,及时吸收调研成果,提出了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七个方面的任务。可以预见,这次专题调研将对首都今后的建设与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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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改进和创新立法工作
常委会认真分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下,首都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立法工作任务,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并注重普法宣传和推动法规实施,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适应立法任务变化,创新立法工作机制
去年6月,经市委批准,常委会与市政府共同召开了立法工作研讨会,确定把保证首都科学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立法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同时强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格局,重点围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权利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创新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根据立法工作研讨会精神,在市委领导下,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开展了法规预案研究工作。法规预案研究选择的项目一般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属于关系首都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二是涉及的矛盾比较复杂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很快进入立法程序条件尚不充分;三是具备近期进入地方立法程序的可能性,或是能够通过法定程序使法规预案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和服务。法规预案研究的具体方法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市工作大局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市人大代表的议案,提出法规项目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工作组,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组建项目课题组,课题组在工作组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的研究工作。去年,共开展了3项法规预案研究。其中,控制吸烟条例的研究工作已经完成。这项研究是根据去年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法规议案确定的。研究中紧紧围绕保障公民免受二手烟侵害问题,在认真总结奥运会期间全市控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从严控制并循序渐进的原则提出了制度设计,为下一步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条例两项法规预案研究,分别把保障公民基本居住权益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财产权作为重点问题,现已形成法规预案研究报告。常委会坚持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对11个立法项目进行了立项论证。其中食品安全条例等6项法规立法条件基本成熟,拟列入今年常委会审议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5项法规列为起草项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动物防疫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并根据评估建议启动了法规的修订工作。
(二)坚持不懈地提高立法质量
去年,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业援助规定、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一审了审计条例和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审议中,常委会坚持“保证首都科学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法价值取向,敢于解决并妥善处理法规涉及的责任、权力、利益、义务关系问题,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明晰政府职责,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在审议消防条例过程中,针对消防管理工作机制不顺、基层防火管理薄弱的问题,专门增设“消防安全责任”一章,明确了政府和各类主体的责任,特别是明晰了政府公安部门与消防部门在消防管理中的责权关系,作出了公安部门负总责的制度安排。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突出了政府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和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先行责任。就业援助规定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方面的职责,对政府援助的范围、援助的方式、援助的程序、援助的保障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坚持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为核心,根据本市实际对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8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社会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了26项补充规定。特别是针对一些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问题,作出了“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程序定向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的规定,在促进残疾人实质性就业方面取得了突破。安全生产条例把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劳动者从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作为立法宗旨,增加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内容,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或配备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设置救生舱等紧急避险救生设施。
(三)积极推动普法和法律实施工作
常委会把普法宣传和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作为推进首都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批准了市政府提出的“六五”普法规划,强调在全市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环境。
常委会重视法律法规的实施。在制定安全生产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业援助规定等各项法规时,推动政府同时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以利于法规的实施。去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颁布后,市人大和市政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编制了条例释义,相关部门修订和制定了32项配套政策文件,有效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以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为重点,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围绕首都科学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深化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保证、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深化预算绩效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去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监督工作“一个目标、三个结合”思路的落实,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召开研讨会,把深化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和市政府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统一协调起来,推动本市预算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从部门扩大到整体、从工作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一是推进绩效审计和信息公开。市审计局的绩效审计从11个部门扩大到31个,审计报告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市政府首次向常委会报告了政府债务和“三公”经费情况,提交了45个部门决算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问效问责。常委会首次将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报告和决算报告分开,决算报告更侧重对预算执行效果的分析。对涉及农村、教育、科技等方面的30多个政府财政支出项目,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参加了事前评估工作,并提出调整建议。为督促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解决,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一些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促进整改方案的落实。三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常委会支持市政府从改革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入手,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公共财政体制,着重解决财政资金配置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要钱轻管理、重权力轻责任、重花钱轻绩效”问题。市政府及时出台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见、预算绩效管理问责相关配套办法和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已在市科委和市卫生局启动。
(二)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推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缓堵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提出了完善缓堵措施、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调整空间布局等六个方面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化方案,出台了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开辟人口聚集区快速公交通道、提高交通信息化水平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动物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转变监管思路,强化动物疫病源头防控,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同时,重视安全食品生产、供给体系的建设。去年,本市制定了禽类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方案,加强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强化了对违规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市级动物留检及收容中心、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已完成选址,动物防疫的基础工作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在2010年议案办理的基础上,常委会持续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西部地区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快西部地区发展要把握“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文化为主、科技支撑、制度创新、宜居宜业”的原则,客观冷静分析发展环境,坚持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加强政府统筹协调,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创业发展,脚踏实地推动转型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33个部门、西部4区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快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11年实施计划。完成了一批生态建设项目,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建设了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框架体系日趋完善;实施了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居民就业、住房状况得到改善。
常委会在连续两年听取相关报告的基础上,去年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建设格局、推进机制创新、整合科技资源、突出重点项目等意见。市政府制定了“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建设规划,搭建了科技创新的5类平台,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特别是由中央部委和本市有关单位共同组建的中关村创新平台,实现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有效地整合了多层次政府创新管理资源,为首都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
常委会对防震减灾法及本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我市农村地区民居、城镇地区部分老旧房屋等建筑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根据法规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尽快修订我市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本市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涉台纠纷调解纳入检查范围,总结法律实施的经验和做法,就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意见。
常委会还委托各专门委员会对2010年14项监督议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加强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三)以促进公正司法为目标,深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2008年作出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以来,连续不断地推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初步建立起诉讼监督制度体系。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充分肯定了“两院”贯彻决议、依法履行职责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的意见。全市法院围绕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继续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法定时限内的结案率明显提升;强化审级监督和指导,落实抗诉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意识,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诉讼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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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等4项议案,都是关系首都科学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其中关于“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的议案与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合并办理。在另外3项议案办理工作中,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与市政府同步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调,形成办理合力,增强办理实效。
为办理好“发展学前教育”议案,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学前教育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要探索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扩大资源供给,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市政府将议案办理与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有机结合,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安排20亿基本建设资金和18亿财政专项经费,新建、改扩建37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7.5万个。去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由2010年的5亿元提高到7亿元,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年200元提高到1200元,增加入园名额2.8万个。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制定本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启动修订本市学前教育条例的前期工作。
为办理好“推进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议案,常委会成立议案督办小组,深入实地调研,并委托相关区县人大同步督办,提出了完善并实施潮白河治理规划、切实保障水源地安全、完善流域治理体制机制等五项建议。市政府建立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政府部门及5个区县政府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编制了潮白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发展带综合规划,变分段分区治理为整流域统筹推进。去年完成重点治理项目15个,总投资近20亿元,流域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为办理好“推进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议案,常委会与市政府共同开展摸底调研,就一些政策措施反复协商研究,确定了“保障农民权益、保护绿化成果、推进创新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路,提出稳定地权林权、完善绿化补偿机制、优先健全绿化隔离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绿化补偿资金共担机制等意见。市政府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主办,12个市级责任单位和6个相关区县政府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议案办理工作机制,提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办理目标,并提高了绿化补偿标准。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五、以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方式为重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按照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总要求,继续探索代表工作的改进。
(一)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方式
常委会把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并总结市交通委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提出了“认真分类研究、积极恰当处理、诚恳明确答复、加强统筹协调”的代表建议办理思路。会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相互交流借鉴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发挥好代表建议的作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也专门召开会议,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常委会积极探索分类分层办理和督办的方式,加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市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代表与建议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将人大督办与承办单位系统内部督查相结合,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各专门委员会加强对督办代表建议的分析梳理和整合统筹,加强与承办单位、提建议代表沟通,推动有关政府部门建立代表建议办理领导机制和答复代表建议的会议机制,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302件建议,被有关方面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2件;工作已有进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的829件;已列入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的55件;受政策、法规以及财力等条件限制,目前难以解决,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215件;留作参考的31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115件,已办复79件。
(二)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工作
认真开展代表年中活动,400余位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积极参加,共提出9个方面70多条意见和建议。改进会前集中视察的组织方式,按照丰富专题内容、关注具体问题、减少分组人数、延长视察时段、提高视察实效的工作思路,把视察内容分为7个方面13个专题,由代表自主选择。在1个月时间内,共有297位代表参加视察,并与市政府领导进行了座谈。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就市政府2012年拟办实事项目提出9个方面139条意见,并就上一年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坚持专门委员会联系相关代表制度。各专门委员会都高度重视扩大代表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常委会议题将代表工作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有机结合。据不完全统计,市人大代表近3000人次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
进一步发挥好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各专业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和专委会的重点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活动。科技、体育、农村、少数民族代表小组分别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农产品流通、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题,深入实地调研,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市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认真审议各项报告,表决各项决议,积极提出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各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听取和征求市民的意见,积极参加代表培训班、年中集中活动和会前视察,并提出大量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批人大代表多次参加常委会、专委会和代表小组开展的活动,参加常委会的议题审议。事实生动说明,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人大代表源源不断、依法有序地把人民群众的各种意见、各种诉求、各种心愿汇集起来、表达出来,又源源不断、依法有序地进入到党和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工作中,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实践充分证明,人民选出的人大代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能够切实担当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没有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与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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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指导,保证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去年下半年,本市进行了区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这是我市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基层人大代表,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好选举法,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及时修改选举实施细则,并作出相应决定。法规明确了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完善了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回避和职责、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介绍、投票选举程序的组织、选民选举权保障等内容,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针对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人户分离增加、中心城区区划调整、部分村庄整体拆迁等新情况,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依法履行指导换届选举的职责。成立工作机构,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新闻宣传,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创新工作方式,依法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圆满完成。在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民参选率均在97%以上,比上届有所提高。共选出区县人大代表4349名,乡镇人大代表9931名。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代表结构得到优化。在代表选举基础上,各区县、乡镇依法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区县、乡镇国家机关的换届工作。
七、围绕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同时,进一步形成了共同的理想追求、共同的价值基础、共同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央和市委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和信念,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地推进首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
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通过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有序表达人民意愿,使常委会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基础上;通过调研使组成人员和代表积极参与到常委会各项工作中。常委会继续完善四个层次的调研工作格局,规范课题管理,全年常委会和市人大理论研究会共完成调研课题80多项。这些调研成果为全市的重要决策提供了参考,为常委会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继续完善工作机制
常委会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进一步加强内外统筹,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继续完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格局和机制,综合运用各种职能和形式,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项目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制度,扩大质量实效评价的数量和范围,增强工作的保障性、建设性和实效性。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组织工作精细化水平,切实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保障工作。积极发挥首都智力资源丰富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联系,通过委托或联合研究,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机关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选公务员和处级干部,开展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围绕加强干部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建设开展学习培训,选派干部到中央单位、国有企业和基层挂职锻炼。严格年度考核工作、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增设相关处室,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创先争优和“三进两促”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常委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参考;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共性问题作为常委会议题来源,加以推动解决。继续做好公民旁听工作,办理好旁听公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办好《北京人大》刊物,提高《人大信息》质量,强化信息服务,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常委会和代表履职服务。注重发挥法制建设顾问、预算监督顾问和市人大理论研究会的智力支持作用。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和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联动,密切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认真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增进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扩大人大代表与外国议会议员的交流。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顺利完成了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坚持不懈、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区县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向市“一府两院”和各级国家机关,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项目储备和法规起草机制需要继续完善,法规的可操作性需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需要继续深化,有些监督形式和方式需要拓展和探索;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需要继续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的素质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加强研究、继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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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全市继续推进首都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将在北京召开,市级国家机关面临换届,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进入任期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首都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转型为主线,以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努力践行“北京精神”,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继续推动本届人大关注的重点问题取得新的进展,并努力把市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一、立法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去年召开的立法工作研讨会精神,适应首都科学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及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在提高法规审议质量的同时,提高立法后评估和预案研究工作质量,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拟安排审议11项法规草案。继续审议审计条例和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修订食品安全条例。为切实提升抗震设防能力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定实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为促进专利发明保护和推进科技创新,修订专利保护与促进条例。为建立规范统一、协调有效的湿地管理体制机制,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修订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若干规定和村委会选举办法。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代表法,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和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条例。为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能,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拟对学前教育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完成对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条例的法规预案研究,启动修订养犬管理规定的预案研究。
认真总结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完成情况,做好今后五年立法需求的调研,为编制和实施好新的五年立法规划奠定基础。
二、监督工作方面
立足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拓展监督形式,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9个专项工作报告。为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结合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动本市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动人大代表有关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城市南部地区建设发展、潮白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报告。为继续推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确保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探索专题询问的监督形式,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从本市实际需要出发,拟对市政府关于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本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拟安排2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包括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抓好去年7项专项工作报告、2项执法检查报告、1项议案办理报告审议意见和“六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代表工作方面
继续完善代表工作格局,提高保障服务代表履职工作水平,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开展好代表年中活动。组织好代表对常委会五年工作的总结研讨。继续完善专门委员会相对固定联系代表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机制。要根据本次大会主席团确定的议案,认真做好对议案本身的综合分析,加大调研和沟通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去年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完善代表建议分类分层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好对建议办理整体情况的检查和复查补办等工作,提高办理实效。
四、自身建设方面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始终。要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工作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和基层锻炼,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下半年,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要认真筹备好新一届人大的换届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顺利进行。
继续做好对区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组织好新一届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交流研讨活动,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进行培训。
各位代表,在本届人大任期最后一年,我们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始终牢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光荣使命,始终牢记全市人民的信任和嘱托,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各项任务,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新的贡献,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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