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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代表比例应当高于上届

时间:2012-3-15 12:01:26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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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决定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

  决定中还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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