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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权益维护将写入北京女工专项合同
时间:2011-1-11 0:00: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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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今年,落实“四期”保护、保障生育权利、进行妇科检查等内容将写入北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三次(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劳动强度是否偏大、劳动时间是否较长、劳动报酬是否合理、“四期”保护能否落实、生育权利如何保障、妇科体检是否到位等成为了北京市女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年,这些问题都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北京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女职工将成为合同保障的重点。
针对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推动这一工作,规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章、专项协议、专项合同三个示范文本及签订程序,加强对产业、区县和企业三种类型的分类指导,以推广专章为重点,加强研讨行业性和区域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使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扩大覆盖与提高质量并举。
此外,北京市总女职工委员会还将与市妇女儿童工委各成员单位共同研讨、制订《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把“确保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等内容列入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的条款并写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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