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机遇与挑战的家庭教育
时间:2010-12-29 0:00: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来源:中国妇女报
即将过去的2010年,家庭教育领域所发生的一些情形,令我们关注、回味,也值得深思。
“拼养”――集体生活防娇宠
时钟快要接近早上9点,两岁的琪琪、两岁5个月的毛毛陆续来到豆豆家,开始了他们一天的生活:三个小宝贝一起吃饭、游戏、午睡……直至晚上7点,琪琪和毛毛分别被家长接回。转天,三个孩子将去琪琪家再度“聚会”。
拼车、拼游……2010年,“80后”新一代父母还流行起了“拼养”,即三五位家长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同一家庭里集中照顾。据悉,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等多城市,随时都有家长在网上发帖,征召“拼养”幼儿园在读抑或是已经上小学的孩子。
今年10月底的一天,就职于苏黎世保险的孙雨静听说到一个慈善活动:给玉树地震灾区在北京读书的一些孤儿寻找可以持续三年的寄养家庭。她当即表示,为了儿子能有个共同成长的小伙伴,自己一定要“认养”一个孩子。当更多的朋友从孙雨静的博客中了解到她的此番“壮举”,纷纷致电祝贺并准备身体力行时才得知,来自灾区的100多名儿童已被北京人“认养”一空了。
正如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等专家表示的那样,在独生子女相对普遍的今天,因为缺少同伴,容易造成孩子“自我”个性的萌生,再加上年轻夫妇的快节奏生活,老人代管又易造成隔代教育等问题,因此“拼养”“认养”现象应运而生。
感恩――涓涓细流入心中
随着家庭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小宝宝们的生活水平逐日攀升,身体发育所需的营养层次越来越高,但做人的素质及人格成长是否健全?2010年,越来越多的父母意识到应该让孩子学会感恩。林倩就是其中之一。
女儿曾常对奶奶做的饭挑三拣四,为此,林倩决定让女儿“当一天奶奶”。她带着女儿去市场买菜,回家后自己择菜、洗菜、切菜,不小心女儿还把手碰破了一块皮。吃饭时,爸爸说菜炒得有点苦的话音还没落地,女儿立刻泪眼婆娑,委屈得什么似的。林倩让奶奶摊开双手给女儿看,只见劳作了一辈子的奶奶的双手都变形了。当天晚上,小姑娘拿出了自己的零花钱,决定给奶奶买一副乳胶手套,并表示再也不挑剔奶奶做的饭菜了。
当记者之前,小王曾在一家医院工作过,深知做医护人员的辛苦。从2010年开始,她与开始读高中的儿子商定,每个月到一家医院做一天的护工。
感恩教育,渗透在日常生活的很多细节里,除了让孩子到医院做护工,在家当伙头军,也有的家长让孩子当上了洗衣工、清洁工,通过介入社区和家务劳动,甚至当一天“临时家长”,或陪父母上一天班,体会家长的辛苦等,这些都在孩子的心中播下了感恩的种子。
一项有关感恩教育的调查显示,超过80%的家长认同“父母对身边的人、事,心怀感恩,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可以说,如今很多家长都意识到,对孩子的感恩教育应当从小抓起。
尊重――家庭教育筑基础
尽管对于今天的父母来说,已有相当多的人了解到,现代家庭教育行为的基础依据是对孩子的尊重,其核心就是儿童权利的理念,即真正把儿童看做是能动的、具有发展潜能的、独特的人,这也是避免产生儿童与父辈代际冲突的关键。
然而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2010年,家庭教育学业化的倾向依然无法摆脱。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一些家长仍把辅导孩子作业,视为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环。天津市妇联和家庭教育研究会在今年对1000多位家长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78.9%的家长不同意“孩子学习课本知识是学校的事,家长没必要管得太具体”的说法;59.8%的家长认为“辅导孩子学习是家长的本分”;41.4%的家长认为“学习好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因而使得许许多多的家庭沦为了“第二课堂”。
以至于在2010年的热门词汇中出现“孩奴”一说,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
“许多家长充当了‘助教’和孩子学习的‘拐杖’。他们忽略的恰恰是教孩子做人、做事这些最基本的内容。这是家长角色的‘错位’。”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关颖如是说。
为此,更多家庭的亲子关系不容乐观。今年夏天网络引发的“父母皆祸害”的讨论就是佐证之一。11月,中国少年报公布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七成的青少年不愿意和父母说心里话。中学生中愿意把心里话告诉父母的只有17.79%,小学生为34.21%。由此可见孩子越大越难与父母沟通。
关颖分析说,父母替孩子做了许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只会减少孩子体验生活的机会,特别是许多家长习惯替儿女做选择,这对成长中的孩子来说,无异于一种人生权利的剥夺。
立法――科学施教解瓶颈
2月,由全国妇联、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阐述了各年龄段家庭教育的要点。出台这样一份科学、系统、全面的指导性文件,在我国的家庭教育发展历程中还是第一次。支撑这一《大纲》出台的原因,正是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的迫切需求。
全国妇联5月发布中国和谐家庭建设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54.1%的家庭把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咨询作为第一需求。众多父母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能够“加强学校和家庭的联系沟通”、“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帮助家长提高家教能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在7月颁布,多处涉及家长、家庭和家庭教育,明确提出了制定家庭教育法律的要求,并指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全国妇联10月在南京召开家庭教育研讨会,就家庭教育现状、中国家庭教育未来走向和家庭教育立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家庭教育应该履行什么内容,父母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必须履行哪些义务?”说到家庭教育立法,与会专家纷纷表示要制定出提倡性的法律条文,对每位家长起到一个法律的引领,让他们真正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立法的框架上,应主要涉及家庭教育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明舜则提出:家庭教育法应确立这样一些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支持家庭,促进平等的原则;儿童优先,德育为重的原则等。
下一代可以接受的理想的家庭教育是什么模样?面对“90后”、“00后”日新月异的成长变化,父母到底该怎样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何把理念变成现实,2010年,众多关注支持家庭教育改革的人士,正在思考、谋划,推动着家庭教育在新起点上整装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