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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不得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设性别、户籍、院校等条件
时间:2013-5-17 10:34:17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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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府网5月16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同时,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放宽创业培训补贴期限等。
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同时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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