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在京发布
女童保护问题要“力图避免”更要“积极恢复”
时间:2013-9-16 14:02:50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基本监护的缺失是导致女童遭受伤害的直接原因。”9月13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京举行《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发布会暨女童保护论坛。报告认为,降低故意伤害女童事件的发生率,寻找这类事件的发生的根源,采取积极性的策略让受害女童从阴影中走出来是本研究报告更是保护女童受侵害问题的行动目标。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理事长赵东花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女童是未来的母亲,是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群体。面对一切伤害儿童的行为,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去面对,要以百分百的意识去防范,更要以十二分的决心去改变。今年以来,面对社会上不断出现的针对儿童的恶性伤害案件,全国妇联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儿童保护问题座谈会,对儿童受侵害问题进行舆情分析、深入研究,并制定出了源头参与司法保护、积极配合学校保护、主动做好家庭保护、努力推动社会保护等四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报告首先指出,基本监护的缺失为侵害人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并且事后难以被及时发现,而导致重复性、长期性的侵害。其次,受害人及其家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体现在许多受害者并不是监护缺失的群体,并且大量的案件发生在家族内部、邻里之间、师生之间,这与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有关知识、监护人防范意识不足直接相关。第三,社会关系不平等、女童不被尊重与缺乏权能感是此类案件高发的根本原因。
报告认为,当前社会,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以及智障儿童是监护缺失的重要群体,他们会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在身边或父母照顾不周而出现额外的高风险。基本监护的缺失给了侵害人大量的可乘之机,同时女童在受到伤害后难以被及时发现,容易导致重复性的、长期性的侵害。
报告认为,在基础层面应该加强对儿童的监护意识,在监护人缺位的情况下,社会力量应该更多地给予关照和保护,给女童创造相对安全的生存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儿童和监护人的防范意识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在学校、家庭、社区开展,形成一种共同防范的体系。起到统领性作用的是第三个层面上的努力,即促进社会关系平等,提升女童个体权能感和尊严感。
《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是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共同研究发布。会上,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启动“春蕾计划——护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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