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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明年将全面推开
时间:2014-11-19 17:25:04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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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流动人口中怀孕妇女孕期一直在流入地生活的比例达到57.6%,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是59.2%,这个比例比2011年分别上升了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国家卫生计生委18日就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进展情况等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表示,我国将在2015年全面推开电子婚育证明。
“有了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外出时就无须再携带纸质证明,对流动人口来说非常方便。”王谦说,今年7月,国家卫计委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省、市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将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上传给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便自动生成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现居住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只需登录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就可查验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简单、便捷、高效、便民。
据统计,现在全国11个省市共上报2100多万个育龄妇女需要查询的相关信息。近半年来,全国共有37000多例查询。
国家卫计委还发布了《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报告指出,到2013年末,全国流动人口的总量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报告显示,我国流动人口的婚育年龄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和生育的比例提高。2012年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3.7岁,平均初育年龄为25.5岁,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1.3岁和1.6岁,其中农村户籍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提高1.7岁,平均初育年龄提高1.4岁。2012年流动人口中怀孕妇女孕期一直在流入地生活的比例达到57.6%,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是59.2%,这个比例比2011年分别上升了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王谦说,这些变化意味着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卫生计生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这也要求流入地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
他介绍,2013年12月,国家卫计委在全国40个城市启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试点工作。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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