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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组织的兴起、发展与变革

时间:2010-3-4 0:00: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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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自1910年妇女运动领袖克拉拉?蔡特金倡议将3月8日作为国际劳动妇女节,世界妇女运动走过了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20世纪是妇女崛起的世纪,20世纪更是中国妇女冲破重重束缚,争取独立自由、平等解放的重要历史时段。

  今天,当我们穿越岁月的帷幔,追溯中国女性走过的百年道路就会清晰地看到,无论是在反帝反封建的抗争中,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妇女组织始终与妇女运动相生相伴,成为团结、引领亿万妇女的中坚力量,为推动性别平等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1910―1949:兴起与奋争

  20世纪初叶,伴随近代女子教育的勃兴和知识女性群体的形成,各类妇女组织应运而生。至1911年,中国分布在京津沪以及日本东京的妇女组织已达40余个。这些妇女组织宗旨各异,或高扬反帝反封建的旗帜,或以增进男女平权为标的,或以改良社会习俗为主旨,但都起到了“开社会风气之先”的作用,彰显了“女国民”的强烈社会责任感。至五四新文化运动,各地的妇女组织进一步涌现,她们“投袂而起,抵御外侮”,争取男女平权,呼吁大学开放女禁,主张婚姻自由和社交公开,促进了妇女解放思想的传播。

  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妇女组织的发展。早期的共产党人认识到只有建立政党领导的妇女组织,培养妇女人才,才能开展一定规模的妇女运动。为此,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决定创建妇女部,其后又设立了中央妇女委员会,系统指导全国的妇女运动。这一时期,以女工农妇为主体的妇女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打土豪,分田地,罢工、罢市、罢课,伴随革命高潮的迭起,妇女组织遍布大江南北。这时的妇女组织已不独由女学生、女知识分子和女性精英所组成,广大劳动妇女参与其中,推动了妇女运动的纵深发展。

  1937年,抗日战争的爆发使中华民族进一步陷于危难之中,各党派、各阶层妇女组建的抗日救亡团体蜂拥而起。妇女救国联合会、妇女抗敌会遍布抗日根据地;战时儿童保育会等在国统区迅速发展壮大。为团结各地妇女共赴国难,1938年5月各党派、各界别的妇女领袖齐聚庐山,召开谈话会,决定改组扩大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使之成为全国统一的妇女组织,形成了各界、各党派妇女合作抗战的新格局。在长达8年的抗日战争中,党领导妇女组织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组织动员妇女抗日支前、募捐劳军、战地服务、抢运难童、救治伤员、参军参战,谱写了一曲曲惊天地、泣鬼神的不朽乐章。正如伟人毛泽东所言:妇女解放,异军突起,两万万众,奋发为雄,以此制敌,何敌不倾,艰苦斗争,有志竟成。

  1945年,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这是自鸦片战争100余年来中国人民反侵略斗争取得的第一次伟大胜利。在这场惨绝人寰的战争中,中国妇女和妇女组织为争取民族解放和妇女解放立下了不朽功勋,她们的牺牲与贡献将永彪史册。

  40年代后期,党领导下的妇女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随着新解放区的不断开辟,妇女组织将促进妇女的自身解放和阶级解放紧密相连,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争民主;参战、土改、大生产,广大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为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性妇女组织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1949年3月24日,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华灯绽放,群英荟萃,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并选举蔡畅为主席,这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统一的妇女组织由此建立,从此,中国妇女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49―1976:发展与曲折

  新中国的建立,给妇女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命题,也为妇联作用的发挥提供了舞台。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全国妇联的领导者认识到社会的解放和阶级的解放不等于妇女的彻底解放。为了进一步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解除妇女的封建束缚,妇联组织积极参与《婚姻法》的起草和宣传贯彻,以邓颖超为首的起草小组数十次更易其稿。《婚姻法》直击数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使数以千万计的妇女砸碎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桎梏走向新生活。在进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各级妇联为确保妇女平等地享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一切歧视妇女的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坚持将土地分发给妇女,并要在土地证上写上妇女的名字而不只是其丈夫和家人的姓名,结束了千百年来妇女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历史。在封闭妓院和改造妓女的过程中,各地妇联密切配合公安部门查封妓院,收容妓女,安排她们接受教养和就业,新中国利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基本消灭了数千年来奴役妇女的娼妓制度。

  五六十年代的妇联工作已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抗美援朝到农业合作化运动,从推广新法接生、普及妇幼卫生知识到创办托幼园所,从组织妇女参加扫盲到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妇联组织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时的妇联工作作风是崇尚深入调查研究。维护妇女的切身利益和特殊需求成为妇联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她们以为妇女立命、以向政府建言为己任,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在妇联组织的宣传动员下,广大妇女走出家庭,与男子并驾齐驱,创造了无数个职业“第一”,第一个女火车司机,第一个女飞行员……妇女群体的进步促进了妇女组织的发展,至1956年,我国各省、区、市,直至县、乡和街道都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妇联组织网络,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然而,妇女组织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阶级斗争压倒一切的情势下,妇联组织的日常业务工作受到严重冲击。为解除妇女后顾之忧创办的托幼园所、女职工“四期”保护被批判为“搞福利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标准”和“女人活着为什么”的讨论遭到严厉批判。与此同时,浮夸之风,运动化的工作方式也严重地侵蚀着妇联的机体。

  1978―2010:变革与创新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给妇女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妇联组织获得了更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空间。

  全国妇联认真履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职能,努力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维权,在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妇女发展。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与修订、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制定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无不倾注了妇女组织的努力和实际推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增强了妇联组织在城乡妇女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各种妇女热线的开通,拓宽了妇女诉求的表达渠道。下岗女工再就业、“母亲水窖”工程、“春蕾计划”、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开展,在使弱势妇女群体受惠的同时,也增强了她们对妇联组织的归属感和信任感。

  目前,全国妇联已有16个团体会员,83.3万多个妇联基层组织,7.6万多名妇联干部和近百万兼职妇女工作者。伴随着市场化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数以万计的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的民间妇女组织应运而生,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等民间妇女组织以灵活高效的方式为妇女提供专业化服务,使妇女多样性的利益诉求有了更多的渠道和组织依托。多种妇女组织共同促进性别平等,成为近三十年来中国妇女运动一道亮丽的风景。

  伴随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妇女组织的发展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例如,如何满足广大妇女对维权工作提出的更多更高的要求,如何应对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组织约束机制和资源获取方式的变化、妇女组织如何在增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与其他妇女组织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等等。

  全国妇联作为中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妇女组织,积极谋求变革,在组织机构设置上,于上世纪80年代增设妇女权益部、信访处,强化组织职能;在工作方式上,逐步改变传统的运动式的工作方法,注意将市场化、项目化的运作方式引入妇联工作;通过创建妇女区域合作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增强自身实力;通过建立社会化的工作格局,推进政府部门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以党政依托、妇女需求、市场缺位、妇联可为为聚焦点,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及相关公共事务,为妇女儿童服务。在基层组织设置方面,以妇代会+协会等组织形式,扩大组织覆盖和服务覆盖。在机制创新方面,探索建立妇联常、执委联系制,妇联代表联系制等,增强组织的凝聚力;通过建立妇女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激发组织活力。这些探索和变革使具有60余年历史的妇联组织逐步发展成为了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新型社会组织。同样令人惊喜的是,许多民间妇女组织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将现代组织管理理念应用于组织发展实践,成功探索了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的新路径。

  回首百年,中国妇女组织发展始终与时代共奋进,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变革是永恒的,发展更无穷期,中国妇女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创新还有待于我们的共同努力。

  中国共产党 中央妇女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妇女委员会简称“中央妇委”,是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于1926年10月1日由中共中央决定成立。邓颖超、蔡畅先后担任中央妇委书记。

  妇委的任务是:调查研究妇女生活和妇女运动情况,掌握妇运方针政策,调剂和教育妇女运动干部。1942年2月6日,中央书记处通过《关于根据地各级妇委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在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区党委设立妇女委员会,中共地委以下不设妇委。如没有妇女群众团体的地、县,可暂设妇委,以便领导妇女工作。各级妇委由3至5人组成,由同级党委指定一人为妇委书记,一人为副书记。

  妇委的工作范围包括:领导妇女群众团体,保护妇女特殊利益,密切联系妇女团体并尽力加以协助和指导。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妇委汇报妇女运动情况,对下级妇委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指导妇运工作,教育妇女群众,并对外宣传,帮助同级党委培养、审查、配备妇女工作干部。新中国成立后,伴随全国民主妇联党组的不断健全,两者职能交叉。195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下发文件,决定撤销中央妇委机构,扩大妇联党组建制。

  抗日根据地各界妇女救国会

  抗日根据地各界妇女救国会简称“妇救会”,抗日战争时期出现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妇女群众组织。

  1938年至1939年间,晋察冀边区妇救会、晋东南和晋西北边区妇救会相继成立。至1940年7月,山东、鲁南和鲁西又先后建立了妇救会。与此同时,华中、华东和华南的一些地区也相继建立了妇救会组织。此外,各根据地的大区、军区、分区、县、区、乡各级也都设立妇救会。妇救会成为各根据地最普遍的妇女组织。它为动员、团结广大妇女群众支援前方抗战,巩固和建设抗日根据地,促进妇女的自身解放作出了贡献。

  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

  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会”,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全国最早成立的妇女抗日统一战线组织。

  1938年3月8日,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决定改进和扩大根据地原来的妇女组织,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妇联会。大会选举李坚真为妇联会主任,史秀云为副主任。成立后吸收会员17万人。团结和组织了陕甘宁边区三分之二的妇女。在边区妇联会的领导下,边区妇女积极参加抗战,从事大生产运动、参政运动、武装斗争、保育儿童,并注意解除对妇女的束缚和压迫,为根据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中国妇女联谊会

  中国妇女联谊会1945年4月5日成立于重庆,李德全为理事长,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妇女300余人,下设总务、联络、研究等部。在上海、北平、南京、重庆、香港等地设立有分会。

  该会的宗旨是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及实现和平民主。该会成立后发表《时局宣言》,主张反对内战,保障男女平等。该会在中共南方局妇女委员会的支持和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解放战争时期,成为国统区影响最大的民主妇女组织,在推动国统区民主运动、妇女运动的发展及争取解放战争的胜利等方面发挥了作用。1949年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召开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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