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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9-12-14 0:00: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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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大力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以家庭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意义

  1、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妇女和家庭是我国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在他们当中蕴藏着参与志愿服务的极大热情和丰富资源。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是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国妇女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中大力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是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责,是提高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素质、服务家庭需求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和谐家庭建设、提升妇联宣传思想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大力度、务求实效,推动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为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深入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2、明确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于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从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的全局和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研究、科学规划,明确思路、把握方向,找准定位、扎实推进,以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3、确定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弘扬社会志愿精神,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为出发点,以社区为主阵地,以广大妇女和家庭为主体力量,以服务家庭、邻里互助、相互关爱、共同发展为目标,把握家庭志愿服务便民性、便捷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丰富多彩的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发展壮大各类家庭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家庭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着力打造家庭志愿服务品牌,探索完善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化运行的长效机制,推动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4、切实加强对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广泛了解需求,找准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着力点,为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奠定基础。要科学制定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立足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当地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现状,立足当地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明确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争取资源、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家庭志愿者队伍

  5、大力招募各类家庭志愿者。要在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家庭志愿者队伍的规模。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不计报酬、自愿奉献自己的技能等为他人提供无偿服务为标准,以至少能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每年能拿出一定时间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要求,对有意愿参与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社区群众和家庭成员,不分性别、年龄,不限专业、专长,只要向社区妇联组织(家庭志愿者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资格审核的,均可吸纳参加到各类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

  6、着力培养家庭志愿服务的骨干。要坚持家庭志愿者队伍的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招募一些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拥有一技之长、掌握专业知识的人员,尤其要把“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个人和家庭吸纳和充实到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成为家庭志愿服务的骨干。要积极探索对家庭志愿者骨干的培训途径与方式,充分利用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市民学校、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有计划地分层、分类对家庭志愿者骨干组织进行专门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国妇联将适时组织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以及家庭志愿服务骨干的示范性培训活动。

  四、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志愿服务活动

  7、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谋划和推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发扬邻里守望、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为宗旨,以方便家庭、服务家庭需求为重点,以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孤寡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为对象,组织家庭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以传播文明理念、发展先进文化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普及文明风尚、丰富文体生活、弘扬科学精神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节能环保知识、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优化生态环境、节约使用资源、改变生活方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以解疑释惑、关怀心灵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邻里冲突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维护城乡社区治安、促进社区以及社会和谐文明作出贡献,构筑家庭志愿服务“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受益”的生动局面。

  8、把长期开展志愿服务与组织大型志愿活动相结合。要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妇联工作实际,统筹兼顾长期开展家庭志愿服务与适时组织大型家庭志愿活动。坚持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定期、及时地为社区群众和家庭提供周到、便捷的日常服务,实现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抓住重要节点和有利时机,每年至少组织1―2次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具有规模、务求实效的大型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家庭志愿服务的良好形象。

  9、坚持创新发展与稳步推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要扎实推进各类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品质。要将家庭志愿活动与其他社会志愿活动、与妇联的其他品牌工作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充分体现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独特魅力。要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根据群众和家庭需求的发展变化,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不断创新发展各类家庭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探索组织引导家庭成员开展家庭志愿服务的新项目、新形式、新载体,使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五、逐步完善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10、建立健全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网络。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层级健全、网络覆盖的优势,有效依托社区妇联和乡村妇女组织,以“唱响一个主题口号、建立一套规章制度、开展一系列特色服务、拥有一支骨干队伍、设立一个固定场所”为标准,有计划地创建一批省(市)、市(县、区)家庭志愿服务示范阵地以及城乡社区家庭志愿服务站(点),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社区家庭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各级家庭志愿服务示范阵地、指导中心和服务站(点)等的指导与服务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横向覆盖城乡社区、纵向包含各个层级的家庭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做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到哪里,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11、建立健全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制度。要因地制宜地逐步探索制定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对家庭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登记以及管理、培训、服务、激励等予以规范。要完善家庭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制度,做到每位注册家庭志愿者都有一个注册号和一本服务手册,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建立家庭志愿者人才库,鼓励广大家庭志愿者长期参与各类志愿服务。要建立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从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服务开展、运行管理等多个层面,加强对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要建立家庭志愿者的表彰激励制度,制定规范的量化评价标准和开放公平的考评办法,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家庭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12、建立健全维护家庭志愿服务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要运用法律和社会手段,保障家庭志愿服务提供者、接受者和组织者等的合法权益。在开展家庭志愿服务的同时,重视家庭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签订志愿服务协议、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方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权利、义务、潜在风险等,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3、大力打造家庭志愿服务品牌。要在持续开展各类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打造家庭志愿服务的特色品牌。全国妇联将设计统一的家庭志愿服务形象标识。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方向,实行统一管理,设计、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服务胸牌、队伍旗帜、站点标牌,使群众通过直观的形象和统一的服务认知家庭志愿服务品牌。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得到的道德提升、解困受惠,及时选树和宣传在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联组织和家庭志愿者先进典型,为在全社会深入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切实加强对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

  14、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力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作为促进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作为发挥妇女和家庭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提升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切实担负起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整体工作、投入必要资源,使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大局中充分体现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独特优势。

  15、强化协调、合力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准确把握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定位,正确处理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与其它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的关系,推动将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特别是宣传、精神文明、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他们对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主动争取政策支持、资源支持和工作对接,主动争取和吸纳社会力量的资助和参与,积极开展项目合作,为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16、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优化品牌、彰显特色,努力使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突出地方特点、体现妇联优势、服务家庭需求。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集中精力、凝聚资源、务求实效,使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有新的更大的作为。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新理念、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提高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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