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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条措施为外资企业创造宽松发展环境

时间:2009-3-31 0:00:00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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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今后,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尚未缴纳出资,工商部门将会提前30天以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行政提示,提醒其及时办理入资或延期登记。3月30日,市工商局颁布22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帮助解决外资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外资企业可就近办理工商事务

  据了解,工商部门提前召集了佳能公司、百胜餐饮、大众汽车等30余家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代表,针对外资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帮扶措施”,并将继续完善服务措施。今后,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都不用再往市工商局“跑”了,在所属的区县工商分局可以就近办理。

  工商部门还利用商务楼宇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企业入驻较为集中的商务楼宇、写字楼设立年检服务点,由专人负责“上门”现场办理,有效提高年检效率。此外,为支持天竺综合保税区企业发展,方便保税区企业办理登记申请,市工商局派驻工作人员在顺义分局受理核准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登记注册。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股权形式出资

  为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实现投资向新的领域和产业转移,本市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精神,进行股权出资登记。今后,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以股权形式出资,为企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组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服务。此外,对世界500强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对其商号予以全行业保护。同时制定相应的名称转让规则,依据名称所有者签署的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推动企业名称权有序流转,支持企业发展。

  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审批

  外资企业被列入市级或区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工商部门将主动提前介入前期审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登记注册实施方案,为外商投资企业顺利进入市场提供便捷的途径。此外,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一样,享受免收2008年度年检费及准入即时登记等多项优惠。如果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注册资本,满足无违法记录等条件,允许其出资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异地经营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外商投资企业,工商部门将责令改正或纳入当地政府统一组织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予以规范,暂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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