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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09-2-2 0:00:00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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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2009年1月14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德印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特别是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45项议题。其中,审议地方性法规5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个、议案办理情况报告3个,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7年决算,对4个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作出3项决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人次,其中副市长5人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51人次,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31人次,“两院”工作人员213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残奥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对奥运立法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常委会把服务保障奥运会、残奥会作为重点工作。奥运会前,做好有关立法、监督工作,制定了1项地方性法规,开展了2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3个专项工作报告;奥运会后,及时对奥运立法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为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积累经验。

  围绕平安奥运的目标和任务,常委会去年5月审议通过了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别是奥运会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针对应对突发事件的薄弱环节,就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制度,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报送、监测与预警发布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提高本市依法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维护奥运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保证,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围绕奥运筹备工作连续多年开展相关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常委会针对重点问题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一是对食品卫生与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增加了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内容。由教科文卫体、财政经济、农村、民族宗教侨务等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吸收市人大代表近百人次参加,集中两个月时间,重点检查了50多个单位,有效推动了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了奥运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工作,提升了本市食品卫生与安全的整体水平。二是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推进了奥运场馆和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交通秩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环境整治和奥运景观布置、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3个专项工作报告,向市政府提交了相关审议意见书,提出了加快环境整治工作进度,完成奥运环境整治任务;总结奥运环境整治经验,建立城市环境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一体化进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完善固体废弃物和垃圾污水处理机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等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奥运环境整治和首都城市形象改善。

  奥运会闭幕后,常委会组织对奥运立法工作进行总结,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展了奥运立法的效果评估,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七年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奥组委等部门密切协同,围绕奥运会、残奥会的法律需求开展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涉及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的18项地方性法规;作出了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根据常委会授权,市政府制定了赛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临时交通管理、城市环境美化等31项临时管理措施,实现了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的有法可依和依法办事,保证了奥运会、残奥会的圆满成功,受到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及国内外舆论的高度评价。同时,通过奥运立法工作,加快了全市经济社会生活、城市管理服务一些重要方面的法制化、制度化进程,提高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了首都的法制建设,为首都科学发展和长远发展,留下了宝贵的制度财富。在坚持中国特色,兼顾国际规则;坚持围绕中心,面向实际需要;坚持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共同利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等方面,形成了新形势下搞好首都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认识、新经验。

  二、积极探索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随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面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本市地方立法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常委会努力从总体上把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立法的需求,精心组织编制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要点;结合完成年度立法任务,围绕拓展地方立法空间、改进立法工作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效果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

  (一)围绕全市科学发展大局,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要点

  常委会专门成立了五年立法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广大市民意见。在认真汇总分类和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从380项立法建议中归纳精选出56项列入规划要点,其中根据本市工作进程安排的21项,根据全国立法进程安排的21项,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修订或制定的14项。这些项目按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以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的立法;二是促进首都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立法;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的立法;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立法。五年立法规划要点的编制实施,为做好本届人大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立足提高质量效果,审议5项地方性法规

  常委会去年的立法项目共6项。除涉及奥运的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外,还审议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二审了城乡规划条例,一审了绿化条例。为了保证法规质量,对有的法规的审议时间做了必要的调整。

  实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为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审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扩大了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将法律援助的范围,由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明确了政府在实施法律援助方面的责任,规范了法律援助活动和相关程序,对于保护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义务教育法。为保证该法的贯彻实施,解决本市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修订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办法从本市实际出发,强调了市政府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明确了市和区县政府在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中的职责,充实了推进素质教育的内容,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定了社会、家庭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特别是针对汶川地震中暴露的校舍安全问题,提高了校舍建设的安全标准,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乡规划法。为实施好这部法律,保障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常委会在2007年一审的基础上,对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二审。组成人员就城乡规划体系和制定程序、乡村建设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的查处等提出了修改意见,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打下了良好基础。鉴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部署,本市对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尚需深入研究,常委会确定今年对城乡规划条例继续审议。

  常委会对绿化条例进行了一审。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立法思路,针对条例调整范围由城市绿化扩展到城乡绿化的情况,对规范绿地和林地的性质,明确绿化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保障农村绿化中农民的地、林权益,控制建设项目对绿地的侵蚀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将修订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由于国务院和市政府正在对园区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常委会调整了立法计划,决定待有关问题确定后,再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三)创新立法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有机结合的工作制度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与协调。随着立法工作重点的变化,为了保证和提高立法质量,必须进一步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作用强、整体统筹弱,法规起草工作与审议工作脱节的问题。常委会明确了三条原则,采取了三项措施。三条原则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市政府的整体协调。采取的三项措施是:在市委领导下,与市政府密切合作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要点,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统筹安排立法工作。建立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之间的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法规起草与审议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人大常委会开展法规立项论证实验,通过法规立项调研论证工作,提前进入立法程序,加强对法规起草工作的指导,实现法规起草与审议的密切衔接。

  二是完善科学立法的工作机制。常委会将立项论证作为法规起草的前提和基础,将法制建设顾问作为科学立法的重要支持力量,将立法后评估作为检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加强了法规审议的前期工作,建立了法规实施后质量效果的评价机制,在科学立法机制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常委会通过法规立项调研论证工作,就每一项法规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立法宗旨和原则,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立法效果预期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年前已经完成了对拟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道路运输条例等项目调研论证工作,为做好今年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聘请了18位法制建设顾问,多次就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向专家咨询,促进了立法质量提高。结合总结奥运立法经验,对保障奥运会的18项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三是继续扩大立法工作的民主参与。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要点过程中,常委会改变过去确定项目后再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做法,直接向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还先后召开了10次座谈会。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项目建议272项。有关部门对立法项目综合平衡后,再次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代表们又提出项目建议66项,对编制好五年立法规划要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常委会还注重吸收代表参加法规调研起草工作,对立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专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采纳。

  三、坚持人大监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目的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努力把握人大监督的本质和特点,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并且抓住预算监督和监督司法工作两个重点,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国家机关正确行使权力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住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常委会在抓好对奥运会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监督的同时,对涉及首都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监督。围绕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和奥运会后本市经济持续发展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统筹谋划首都科学发展,深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奥运会后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意见。围绕推动本市贯彻实施侨务法律法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提出了要加强政府对侨务工作的统筹,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作用,依法解决困难归侨侨眷生活保障问题的意见。针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充分认识和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和整体效能,进一步优化配置知识产权审判资源,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等意见。围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抓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提出了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推进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校舍安全等意见,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法律需要完善的问题,体现到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中。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社会高度关注。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注重调查研究,了解法律实施的基本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用工、劳务派遣不够规范、劳动合同配套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分别研究制定了落实审议意见书、改进工作的方案,推动了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促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

  在监督法颁布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搞个案监督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着力研究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常委会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优势,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以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为目标,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把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监狱机关行使监管权的监督。强调检察院要不断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和程序,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高度关注涉及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执法、司法活动,积极稳妥地探索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同时要求公安、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机关自觉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这个决议符合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评价。决议通过后,市人民检察院从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综合保障工作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决议的意见;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决议的具体措施。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也采取各种方式,做好决议的落实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决算、2008年上半年预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之前,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本市财政资金配置上存在的部门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重较大、部门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经过与市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多次沟通,确定了加强改进预算监督的“一个目标、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即建立科学、民主、依法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和有效使用的目标;把对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的监督与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加强人大监督与促进政府内部监督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促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根据这个思路,市财政局和审计局在改进工作的同时,对提交常委会的报告做了调整,不仅报告预算执行及资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分析产生问题的制度性原因,提出改革完善制度的对策。常委会经过审议后,就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健全部门内部资金管理机制和程序,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等方面,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书。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意见,着手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出台了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的意见,加大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了对部门预算的监管,开展了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评估工作。

  四、着眼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发挥,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力提高,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代表行使职权与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能密切衔接,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抓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推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的解决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等3项议案,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市政府办理“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议案过程中,常委会提前介入,深入调研,抓住涵养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要矛盾,明确了涵养生态环境、开发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城镇的思路,建议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把涵养生态环境和发展生态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有机地统一起来。市政府认真采纳这些意见,边办理边改进,正在起草《关于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

  常委会通过审议“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了要把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并完善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分层次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市和区县两级住房保障及管理机构建设等意见。通过审议“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要加强农业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产业基础,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等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积极研究整改措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管理机构方案、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已经制定。

  为了切实推动代表关注问题的解决,常委会加强了对前几年议案办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包括关于加强山区生态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物业管理等议案。通过跟踪落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议案办理三年目标实现情况”的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建立了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完善了应急联动机制,形成了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增强办理实效

  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131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其中问题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8%。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37件建议,多数已办复。

  常委会在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基础上,着眼增强办理实效,着力完善督办机制。建立了主任、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专委会分类重点督办、代表联络室统筹督办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主任、副主任督办了加强网络监管力度、加快垃圾焚烧厂建设速度、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和无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逐步免费开放博物馆、尽快将宗教界人士纳入社保体系等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8件建议,专委会督办了涉及交通、食品安全、教育、卫生等方面的12件建议,都有效推进了问题的解决或工作的进展。为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常委会加强复查补办,对每件建议的办理报告进行核查,确定将12件建议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推动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北运河是北京的主要水系,随着本市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已经从历史上维系京城命脉的漕运河道变成了城市排污河道。虽经多年治理,但水质污染严重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给东部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去年,常委会下大力气重点督办了“北运河水系治理”的建议,组织委员、代表多次实地考察,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复分析研究,提出了从首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把改善水环境状况和改善水资源、水生态状况统一起来,转变污水防治的思路和模式,尽快实现污水处理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的建议,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建议,制定了北运河水系中长期综合治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着手提高几座大型污水处理厂的治理标准,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三)完善代表工作格局,提高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能力

  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由常委会统一负责,代表联络室综合协调,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作用,以区县人大常委会为工作基础,与街道、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密切协同的代表工作格局。

  去年,常委会利用这个格局,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一是畅通“三情两声”,保障代表知情权与表达权。及时把市情、政情、社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通报给代表,把代表及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到人大常委会。二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举办了两期培训班,有400多名代表参加。针对届首之年特点,培训内容体现“应知应会”要求,帮助代表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掌握履职基本知识,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健全代表民主参与机制。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组建妇女、体育、农村代表小组,密切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相关领域代表的联系。四是完善代表活动机制。坚持年中代表活动;完善重要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制度,将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征求代表意见的时间,向前移至9月份,使代表意见提前进入政府决策过程;改进集中视察方式,既安排集中视察,又安排各代表团分别组织视察,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五、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改进机关工作方式

  常委会适应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首都科学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有效履行职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增强机关服务功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上半年,常委会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先后举办了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培训班,坚持搞好法制讲座。下半年,根据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民主法制保障”为主题,着力解决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完善科学的工作方式、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四个方面的问题。召开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研讨会、庆祝改革开放30年首都民主法制建设研讨会、学习胡锦涛总书记“12?18”重要讲话座谈会。通过这些活动认清了人大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中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深化了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调动了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做好人大工作的积极性。

  (二)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使常委会工作逐步走上提高质量和实效的轨道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使人大工作能够有所作为,必须切实改进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常委会在始终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改进完善工作方式作为着力点,提出了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的工作要求,并初步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和措施。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职权与职责的关系,把责任放在第一位,把权力作为人民赋予的履行责任的条件;正确处理工作的保障性和建设性的关系,在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提供民主法制保障的同时,不断推进首都的民主法制建设,使人大工作富于建设性;正确处理工作的形式和效率的关系,把程序评价和效果评价统一起来。

  二是调整工作格局。坚持“会议的质量在会前、会议的实效抓会后”,调整常委会会中与会前、会后工作力量的分布,加强对常委会审议的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会前,围绕常委会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做好充分细致的准备。会后,把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连续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年度工作计划的整体统筹机制、立法工作的立项调研论证和法规效果评估制度、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代表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以及常委会法制建设、预算监督专家咨询机制等。

  四是加强工作基础。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围绕工作搞调研、通过调研促工作。形成了由市级重点课题、常委会重点课题、常委会工作机构课题和市人大理论研究会课题构成的多层次调研格局。进一步明确信息工作职能和定位,健全信息网络,扩大信息资源,畅通人民群众、区县人大和市人大的信息沟通渠道。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增强机关服务功能,改善对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的机构建设。适应提高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质量的要求,增设了办公厅会议处;适应加强监督工作综合协调的需要,增设了办公厅监督工作协调处;适应加强改进对司法工作监督的需要,增设了内司办司法处;为了加强对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增设了研究室理论处。二是进一步发挥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围绕做好常委会议题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36次会议,提交常委会会议的有关意见和报告质量明显提高,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机构负责人,积极开展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推进干部交流和培训,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常委会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在全市信访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注重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及时反映群众诉求,为立法、监督工作提供议题来源和信息支持。

  常委会积极协助、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意见征集、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努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来京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提供良好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要点和各项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区县人大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密切与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学习和交流。开展了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组织代表出访考察,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北京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巨大成就,学习借鉴了国外议会工作的有益经验,加深了理解,增进了友谊。

  在去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心系灾区,奉献爱心,共产党员踊跃交纳特殊党费,累计捐献60万元和大量救灾物资。本市各级人大代表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多种方式捐款捐物;许多人大代表还亲身参与了抗震救灾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各位代表,届首之年,常委会的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局。这是在中共北京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常委会在工作中,得到了“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同中央、市委对首都科学发展的要求和部署,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民主法制保障的责任感、自觉性需要不断增强;二是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特别是对于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地方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实际效果,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不够得力;三是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特别是深化对预算和司法工作的监督,需要继续实践和探索;四是代表履职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行使职权的结合仍不够紧密,对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需要深入研究,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还需完善;五是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工作中继续认真研究这些问题,持续不断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2009年的工作安排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面临的形势有四个重要特点,一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二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四是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在这样的形势下,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按照坚持方向,贯穿主线;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完善方式,提高水平的思路安排工作。坚持方向、贯穿主线,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人大履行各项职能和开展各项工作中。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工作大局和工作任务,依法履行职能,提供民主法制保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首都经济的影响,抓住关系首都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着力在促进首都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完善方式、提高水平,就是要继续围绕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实践和探索新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并通过工作方式的改进形成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促进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总结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制度成果,为市委召开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做好准备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在保证国家法律有效实施的同时,努力把市委关于科学发展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注重在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努力推动解决影响首都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首都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计划安排审议7项地方性法规草案。为加大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和实现污水资源化,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制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为推进本市节能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修订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为建立城乡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体系,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道路运输条例。为推进男女平等国策得到更好贯彻落实,修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继续审议城乡规划条例和绿化条例。

  计划安排对14个立法项目进行立项调研论证,涉及物业管理、就业促进、社区卫生、生活垃圾处理、代表议案工作等方面法规的制定,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的修订,通过调研论证,为明后年的立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的整体协调,以及加强政府内部立法工作统筹,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法规实效,拟与市政府共同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就完善立法工作格局问题,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问题,落实五年立法规划要点问题进行研究,为搞好立法工作奠定思想、组织和制度基础。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抓住涉及首都科学发展的一些基础性、长远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围绕资源配置和权力运行开展监督。

  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针对科学技术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急需的创新与应用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高新技术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情况的报告。针对治理水污染、节约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运河水系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报告。针对促进垃圾处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工作的报告。针对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协调发展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报告。针对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问题,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报告。

  做好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审计工作、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8年市级决算。重点关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的情况;深化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资金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形成人大监督与政府内部监督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督促政府不断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分配制度、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计划开展4个方面的执法检查。为提升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促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还将采取市和区县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水污染防治法及本市实施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本市水污染防治、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

  去年办理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政策、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三项代表议案,都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常委会要跟踪检查,计划听取和审议这三项议案办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继续完善代表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23号文件精神,以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体系,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更加细致地做好代表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工作实效。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代表工作格局,使之贯穿于代表工作的各个方面,把代表执行职务和常委会的工作密切衔接起来,加强专门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改进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充分发挥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和服务本选区代表的作用。二是要健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明确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范围、方式和途径,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有效地反映到人大常委会的决策和工作中。三是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及时将市情、政情、社情通报给人大代表。尤其要加强专委会工作情况的信息通报。四是要加强和改进议案落实、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加强常委会和专委会对建议、意见的综合分析、统筹协调和分类督办,不断提高办理和督办工作的实效。五是坚持搞好代表培训工作,帮助代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搞好分析检查,制定好整改方案,把整改措施和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全年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要下力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和任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思路、工作部署的学习;加强对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及其重要问题的了解和研究;加强对人大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和研究,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加强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体系,搞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市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加强常委会内部各工作机构间的沟通协调。

  各位代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胜利闭幕之后,首都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动员全市人民,同心同德,坚定信心,奋发努力,扎实工作,把压力变成动力,把挑战变成机遇,大力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以首都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编辑:w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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