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时间:2008-1-17 0:00:00 来源:中国妇女网 点击:来源:中国妇女网
2008年1月16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以下简称全国维权协调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全国维权协调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维权协调组副组长莫文秀同志汇报了全国维权协调组2007年的工作情况,对2008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建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做了专题发言,介绍了各自一年来开展的维权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河北省和黑龙江省维权协调组的领导同志,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先进典型代表做了发言,介绍了各自的维权工作经验。全国维权协调组19家成员单位的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维权协调组副组长黄晴宜同志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全国维权协调组组长顾秀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国维权协调组成立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领导。二是源头参与,推动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制度。三是建立机制,不断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四是宣传倡导,大力优化维权工作社会环境。五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问题。六是提高服务,关注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权益。总结七年来的维权工作,顾委员长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一是围绕大局、统筹规划。二是以人为本、重在服务。三是依法维权、推动落实。四是畅通机制、形成合力。五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对今后的维权工作,她指出,各级维权协调机构及成员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新发展。一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制度;积极推动宪法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的实施。二要紧紧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培育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文明风尚。要进一步培育男女平等社会风尚;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文化权益。三要紧紧围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问题。要不断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机制建设;注重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维权协调组副组长莫文秀在报告中讲到,2007年协调组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妇女儿童利益协调实现新突破。推动涉及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人身权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二、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取得新进展。主动反映妇女儿童维权需求,用维权服务提高对妇女的法律宣传实效,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与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并重。三、妇女儿童矛盾调处推出新举措。法律救济途径进一步拓宽,行政救济力度不断强化。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取得新成效。有效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关怀救助困境儿童,解决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权益问题,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构,梳理探讨维权机制建设思路,继续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理念倡导。
对2008年的工作建议,莫文秀副主席指出,一要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中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观念。在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反映妇女儿童的利益。加强法律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二要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形成男女平等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明社会风尚。三要以妇女儿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妇女群众利益。
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政协社法委的同志和全国妇联各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