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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伴侣”
时间:2026-4-14 9:17:32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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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以下简称拟人化互动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拟人化互动服务快速发展,在文化传播、适幼照护、适老陪伴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网络信息安全、威胁公民生命健康以及加剧伦理偏差等问题日益显现。出台《办法》,既是促进拟人化互动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要求,也是防范有关安全风险的现实需要。
《办法》践行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明确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创新发展,对拟人化互动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提出拟人化互动服务促进措施,明确支持技术研发创新,鼓励有序拓展文化传播、适老陪伴等相关领域应用;规定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基本要求,明确不得从事生成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活动,规定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义务;完善网络用户权益保护制度,规定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其中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向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提供其他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发展与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促进人工智能向上向善。
编辑: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