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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大姐”将定“四项”家政服务国家标准

时间:2011-8-3 16:14:25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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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受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委托,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全国家庭餐制作、母婴看护(月嫂)、老人和病人看护、家庭保洁(清洁)“四项”家政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任务。

  济南“阳光大姐”2007年成为省级和国家级家庭服务业唯一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以来,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工作驶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截至目前,“阳光大姐”共制定各类服务标准400余个。标准化已成为“阳光大姐”工作人员工作的“指导书”、家政服务员服务的“工具书”、用户使用服务的“说明书”。

  “阳光大姐”在企业内部推行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地方和国家的标准化活动,目前,已经承担了九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和四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积极承担标准化的研究工作。今年4月,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阳光大姐”。至此,“阳光大姐”成为我国服务业中首家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这标志着“阳光大姐”在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中拥有了“话语权”。

  据悉,全国家庭餐制作、母婴看护(月嫂)、老人和病人看护、家庭保洁(清洁)“四项”家政服务标准,将在今年底报请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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