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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

时间:2016-7-13 10:20:39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7月12日,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对中宣部、全国妇联等8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进行解读。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有大量的志愿服务组织没有取得合法身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仅有2.5万个,也就是说,我国多数志愿服务组织尚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志愿服务组织存在着内部治理不规范、经费不足、人才短缺、能力有待提升等困难和问题。
 
  《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要求各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基础上,可以按照活动地域适当放宽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所需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地、活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激发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对于单位和社区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意见》从三个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只要经单位领导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即可在相应单位和社区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要求单位和社区要对这些组织开展活动给予经费支持,也鼓励单位和社区为其提供活动场所;三是鼓励已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吸纳它们作为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提供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通过扶持、引导、规范,这些组织在发展中达到登记条件的,可以申请登记。循序渐进,将更多的志愿服务组织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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