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提高妇女社会地位 促进首都和谐发展
时间:2012-6-26 11:25:29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编者按
中国城市女性发展与性别平等状况如何,是衡量中国社会女性发展与性别平等的重要指标。本刊将陆续刊发《中国城市女性发展报告》系列,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为依据,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样本进行分析解读。
以2010年12月1日为时点,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北京市全面参与了此次调查。调查范围涉及全市16个区县的67个街道、乡镇的3030户家庭,调查对象为家庭户内18岁 ̄64岁的男女两性中国公民,以及儿童、老年人、受流动影响人员和高层人才4个典型群体。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个人问卷3011份,典型群体问卷1098份。
本次调查中,“妇女社会地位”是指不同女性群体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中与男性相比较的权利、资源、责任,以及妇女作用被社会认可的程度。调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等九个方面。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北京市主要数据丰富翔实、十分宝贵,为我们客观认识21世纪前十年北京性别平等和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准确把握促进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订妇女工作方针,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北京妇女社会地位的主要进步
过去十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发展,始终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加强和完善保障妇女发展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法律体系建设,为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年来,北京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调查表明,十年来北京妇女发展状况呈现出七个方面的积极变化:
——健康与卫生保健状况明显改善。18岁 ̄64岁北京女性健康自评良好的比例为61.5%,比2000年提高了10.3个百分点;35岁以下女性生育孩子在医院分娩的比例由82.8%上升到100%。最近3年做过健康体检和妇科检查的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8.6和54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1.9和21.4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提高,教育结构改善。北京女性接受过高中阶段和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7.2和14.4个百分点。近3年参加过各类培训和进修的女性比例为27.6%,比200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18岁 ̄64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1年,男性为11.2年,性别差异不大。
——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农就业比例大。18岁 ̄64岁北京女性在业率为51.8%,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8.3%、28.3%和63.4%。农村在业妇女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为53.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4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改善,性别差异缩小。从1990年 ̄2010年的20年中,北京城镇单位女性获得养老保障的比例从57.9%上升到89.3%,获得医疗保障的比例从50.2%上升到92.4%。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绝大多数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男女相差无几。
——政治参与意识强,公共事务关注度高。18岁 ̄64岁北京女性24.5%曾经参与过各级管理工作,比2000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31.1%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建议,37%参与过民主监督,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9.3%和24.7%;67.2%参加过志愿服务和捐款活动,比2000年提高了36.9个百分点。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的女性比例达到98%。
——家庭地位满意度较高,家庭事务决策更加平等。90.5%的北京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满意,比2000年提高6.4个百分点。妻子参与家庭生产/经营、买房/盖房和投资/贷款等家庭重要事务决策的比例分别为75.3%、75.7%和76.9%。女性有房产的比例为36.6%,比2000年提高了17.6个百分点。
——妇女权益保障法知晓度高,男女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北京96.2%的人知道我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92.7%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91.5%的人同意“男人应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87.2%的人同意“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70.3%的人同意“在领导岗位上男女比例应大致相等”; 93.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
以上七个方面的进步与发展标志着北京妇女社会地位明显提高,促进性别平等取得可喜进展。
提高妇女地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这次调查发现,提高北京妇女社会地位、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仍存在值得关注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有待提高。与城镇女性相比,农村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少2.8年;接受过高中及中专阶段教育的比例低49.2个百分点;接受过大学专科以上高等教育的比例低32个百分点。二是在高级专业职称水平、年均劳动收入等方面存在较大性别差距。获得高级职称的男性比例是女性的4.2倍;城乡在业女性的年均劳动收入分别为男性的76.1%和66.1%。三是女性担任决策者和管理者的比例仍然偏低。2010年在所有的单位负责人/高管中,女性占23%,男性为77%;在中层管理人员中,女性占36.8%,男性为63.2%。四是女性家务劳动负担较重。在家庭中,承担“大部分和全部”家务的比例女性高于60.0%,男性低于21.0%;22.5%的在业母亲“有时”或“经常”为了家庭放弃个人发展机会。
调查还显示,北京男女两性的社会性别观念有向传统回潮的趋向,家庭暴力依然存在,虽然12.7%女性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侮辱谩骂、殴打等形式家庭暴力的比例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也比10年前有较大幅度降低,但这个问题仍需关注。
上述这些问题和挑战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和家庭中性别不平等现象仍然存在,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地位
本次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和挑战,影响和制约着女性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要全面客观地分析调查结果,积极促进研究成果的政策转化,不断推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进一步提高北京妇女的社会地位。
一要将妇女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了推进《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已将妇女发展重要指标纳入日常决策之中。推动社会各领域的性别平等,要更加自觉地将性别观点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并在社会资源配置和利益格局调整中,坚持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要重视并完善妇女社会地位的监测评估,通过对妇女发展状况和妇女地位变化趋势的监测,及时反映各个领域性别平等的进程和问题,增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妇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解决影响妇女地位提高的关键问题。在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中,积极促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关注农村女童教育,从源头上缩小城乡女性之间的教育差距;保障女性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对女性实施倾斜性政策;推进反对家庭暴力的立法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首都家庭和谐程度。
三要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的价值观,积极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将性别平等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供文化支撑;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妇女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增强社会各界的性别平等意识,努力消除社会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坚持“包容性发展”,为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女性群体提供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保障各类女性群体平等地受惠于发展成果;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树立妇女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妇女树立“四自”意识,践行“北京精神”,在首都科学发展中发挥好“半边天”的特殊作用。
妇女的社会地位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北京妇女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中,施展聪明才智,发挥重要作用,自身实现了新的进步与发展。让我们共同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妇女的社会地位不懈努力,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北京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赵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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