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女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北京日报:共同发展 共享成果 推动首都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跨越

时间:2014-4-28 10:37:59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
分享:

 

 

 

 

 

 

 

 
  为了让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妇女儿童,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为抓手,顺应广大妇女儿童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健全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以更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推动首都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让妇女儿童拥有坚实的发展基础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北京市高度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将其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先后制定下发了北京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妇女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北京市妇联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以区县换届为契机,推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建议意见》,明确了在区县、乡镇(街道)换届中的女性配备比例;积极参与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切实保障了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本市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居全国之首,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北京团的女代表比例达39.7%;市十一次党代会女代表比例达到39.5%,继续居全国之首;市十四届人大女代表比例33.3%,市十二届政协女委员比例31%,均达到规划30%的目标要求;市委女委员、女候补委员、市纪委女委员比例为17.5%,达到规划15%的目标要求。市、区(县)两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全部达到100%,农村妇女进“两委”实现100%。
 
  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十二五”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教育的投入,着力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妇女儿童多元化、多层次教育需求。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用于教育的资金为628.65亿元。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推动实现全免费义务教育,投入近100亿元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入园难”的突出问题,投入近30亿元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将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1200元,并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总量,努力满足群众入园需求。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实施“宝贝计划工程”、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程,加强0至3岁早教基地建设,全市已有12个区(县)建立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和保护妇女受教育权利,全市平均受教育年限2012年达到11.5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4年,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高等教育规模逐年扩大,研究生、普通高校本专科、成人高校本专科在读学生总数为109.9万人,其中女生达到56.9万人,超过了半数以上。广大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比率不断提高,根据城乡妇女创业就业需求,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妇联开展了政策引导、创业能力、就业实用技能等培训,截至2013年3月底,本市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总量达到26.9万人,占全市培训总量的34.1%。
 
  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得到切实保障。随着首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深化调整,妇女就业形势稳中趋好,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女性就业结构趋于合理,妇女自主创业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城镇单位妇女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全市女性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量的40%。几年来,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人行营业管理部相继出台了《北京市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北京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通过各项惠及妇女创业就业政策,为妇女发放小额贷款11亿元,财政贴息8千万元。扶持“妇”字号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1171个,争取项目资金1.13亿元,带动32.5万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巧娘”品牌独具特色。全市307个巧娘工作室、32个专卖店,5个北京巧娘手工艺研发基地,17个巧娘手工艺发展促进会,产品涉及手工编织、刺绣、剪纸、中国结艺、布艺、雕刻、漆器、瓷器等,2013年产品销售额达到8亿元。“巧娘工作室”被评为第一届北京市十大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15名“巧娘”分别成为全国、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近百件巧娘作品入选“北京礼物”。“北京巧娘”已成为北京市妇联的品牌工程、民心工程,成为首都妇女创业就业的产业基地。
 
  让妇女儿童拥有完善可靠的保障
 
  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北京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户籍界限,实现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老年保障制度的无缝衔接。截至2012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6.4万人。进一步完善福利性养老保障政策,将55岁以上至未满60周岁的无社会保险的城乡女性居民一次性纳入福利性老年保障范围,实现城乡养老保障全覆盖,解决了妇女“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2007年以来,本市建立实施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建立实施了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十二五”以来,实现儿童医保待遇享受无缝对接,填补新生儿从出生到参保缴费空档期。率先在全国构建起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以补充保险为辅助,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解决了妇女、儿童“看病贵、看病难”的后顾之忧。
 
  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市率先建立救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和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了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十二五”以来,先后三次大幅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430元、210元提高到520元、380元,分别增长21%和81%;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先后四次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使7.72万名低保妇女享受到此项福利政策。全市2.37万名学生儿童按低保标准的110%享受基本生活救助。从2012年开始,本市为特殊困难计生家庭量身打造“暖心计划”,每年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在将孤残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定分别给予机构内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1600元,均为全国最高标准。妇联组织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募集社会资金,对老妇救会主任、单亲贫困母亲等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共计6300万元;“大病救助”、“母婴服务”等公益项目和“圆梦助学行动”、“献爱心送光明”等公益活动,使广大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让妇女儿童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是发展的根本。“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坚持以“保障母亲安全,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将涉及妇女儿童民生的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免费筛查和0至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检查纳入政府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群众提供,并建立长效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并有效改善了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截至2013年底,累计完成户籍人口宫颈癌免费筛查约173万人、乳腺癌筛查158万人,420名贫困患病妇女得到救助。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现98.44%,0至6岁常住儿童健康体检免费检查率100%。本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83.43岁,高于男性4.08岁,比“十一五”末期提高了0.83岁;全市户籍孕产妇死亡率达到 6.05/10万,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达到2.87‰和3.29‰,保持在发达国家水平。
 
  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环境进一步提升。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首都丰富的文化资源,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搭建文化服务与艺术欣赏的综合平台,坚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为未成年人文化活动提供稳定的阵地保障;打造少儿七彩网站、首图动漫在线等绿色网络品牌,开展“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满足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开展“社区服务公益行”系列活动,推出“妇女之家”、“姐妹驿站”、“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热线”、“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热线”等一系列特色服务项目,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妇女儿童生活品质,提高科学文化修养和城市文明素质。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实施“和谐家庭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特殊家庭创建活动,命名表彰各类家庭119万户,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文明家风,引领全市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俭持家、和谐兴家。
 

 

编辑:ruby

相关新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