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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动员全市妇联系统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2-25 16:41:49   来源:市妇联社会工作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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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妇女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各区县妇联: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1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发布)
  2.考试时间:2013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6日,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5-16日进行。
  二、报名条件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试科目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四、要求
  1.高度重视报名工作。今年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年。开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有效途径。各市级妇女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各区县妇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广大从事妇女社会工作的、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干部职工和专职社会工作者踊跃报名参加考试,并为他们报名创造条件。要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切实落实《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1〕147号)精神,“通过减免考试费、免费提供教材、给予相应津贴等方式鼓励参加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确保报考人数大幅增加。有条件的单位要统一组织报名,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为报考人员提供时间、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2.加强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妇女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各区县妇联要通过内部网络或转发文件、印发简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各区县妇联要主动协调本区县相关部门组织落实报名工作,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乡镇、街道、社区和主管的妇女工作领域社会组织,使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能尽快知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有关信息。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新高潮。切实增强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广泛开展各类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讲清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规定和报名条件及要求,努力提升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不断巩固社会工作发展的思想和群众基础。积极引导和调动更多有志之士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投身社会工作实践,努力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
  3.遵章守纪,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各市级妇女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各区县妇联要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报名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已经查出存有违纪违规的要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取消相应资格,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4.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级妇女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各区县妇联要在2013年3月23日前将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人数报市妇联社会工作部。
  5.根据报名情况举办专题培训。为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职工和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市妇联社会工作部将根据实际报名的情况举办具有针对性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或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将于报名截止后公布。
  联系人:闫理真 邹晓昕
  联系电话:010-88011097
  邮箱:womenbjshgz@126.com
 

  北京市妇联  
  2013年2月25日
 

编辑: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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