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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庭·最美时刻”影像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时间:2015-3-6 15:20:45   来源:市妇联家庭儿童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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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最美的珍宝,也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承载着我们的希望,寄托着最美好的梦想。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北京市妇联联合主办的“最美家庭·最美时刻”影像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正在火热报名中,诚挚地邀请您用影像记录家庭幸福时刻,展示家庭文明风采,与我们共同分享家庭中的点滴快乐与无限感动!期待您的踊跃参与!

  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征集展示活动:
  1.登录千龙网寻找“首都最美家庭”专题网页,在“最美家庭·最美时刻”影像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专栏填写在线报名表,上传作品。
  2.登录北京妇女网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和作品发至活动邮箱sdzmjt100053@126.com
  3.将报名表电子版和作品以刻录光盘形式寄送至市妇联家庭儿童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100053)
  联系人:李老师 63022116 
  请注意,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15年7月底。
  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亲情、生动感人,展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家庭幸福时刻,反映家庭美德、时代新貌和良好家风。参与者透过发现美、展现美的照片和视频,亲身感受“最美”,并激发更多的家庭汲取“最美家庭”的最美时刻。 
  2.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不文明、不健康和损害他人隐私等内容。违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
  3.摄影作品可为单幅作品或多幅组照(每个系列作品不要超过10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每张图请压缩至400K-1M以内;微视频时长为3分钟以内,格式不限。(常见视频格式即可:例如MP4、AVI、MAGE-2)
  4.征集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适当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拼接、删除、修改照片素材。 
  5.征集作品须为本人所创作,拥有著作权。因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活动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并取消该参与者的参选资格。
  6.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方有永久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奖项设置
  作品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委会由主办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摄影作品和微视频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作品展示
  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妈咪宝贝》、《职业女性》、《当代家庭教育报》等报刊杂志和主办单位网站、千龙网及北京女性微博微信、寻找“首都最美家庭”活动官方微博、千龙网微信和智慧北京移动端等网络媒体上展播。
 
附件:"最美家庭·最美时刻"影像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报名表
 
 
编辑: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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