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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12 0:00:00   来源:市妇联宣传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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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妇联宣传部

各区县妇联,各民主党派、团体妇委会,各行业女性团体,各有关系统和单位:
  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中,首都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尤其是近两年在抗击地震灾害、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庆祝新中国60华诞以及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宣传典型、激励先进,在201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之际,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为首都各项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和“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女性较集中的单位、部门、班(组)均可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300个,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6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1、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女性人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
  2、集体当中每个成员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
  3、在本地区、本系统及同行业中表现突出,在近年的重点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同行业和公众认可。
  4、原则上应荣获过本行业本系统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
  (二)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首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4、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在近年的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群众认可度高。
  5、原则上应荣获过本行业本系统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各区县、各系统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指标,从基层各单位自下而上进行推荐评选,优中选优。
  (二)各区县、各系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对拟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三)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于2010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发现人才、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妇女投身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面向基层,兼顾行业。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的原则,各区县、各系统推荐上报的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人员比例不低于60%;要兼顾各族、各界、各行业的比例;全市专、兼职妇女工作者和妇女组织所占比例不超过6%;副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评;曾获得过此项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评。
  (三)条块结合,相互沟通。各区县妇联以行政辖区为主组织推荐评选,各系统以本系统行业的下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为主。为避免重复推荐,各区县妇联推荐系统行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主动与系统行业进行沟通。
  (四)统筹兼顾,集中表彰。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表彰的要求,北京市妇联开展的“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统一纳入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奖章奖项一并进行评选。请各区县、各系统注意推荐“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两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女性代表。
  (五)精心准备,按时上报。认真做好推荐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同时附电子版,于2010年1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

  五、奖励办法
  2010年“三八”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并按我市表彰奖励工作的规定予以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总工会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材料报送
  1、各区县、各相关系统、单位材料报至北京市妇联宣传部
  联 系 人:赵丽丽、孙彦瑾
  联系电话:88011248、88011348
  邮  箱:womenbjxch@china.com
  邮寄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1号楼308房间
  邮  编:100053
  2、党派妇委会、女性团体材料报至北京市妇联联络部
  联 系 人:李泽焘  
  联系电话:88011650
  邮  箱:womenbjll@china.com
  邮寄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1号楼310房间
  邮  编:100053
  3、工会系统材料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 系 人:李 颖、袁 文 俊  
  联系电话:65592811、65255976(传真) 
  邮  箱:sdnzg@163.com
  邮寄地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3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邮  编:100005


  附件: 1、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表彰名额推荐表.doc

           3、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和红旗奖章登记表.doc  

               4、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和红旗奖章汇总表.doc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总工会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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