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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3-2 10:27:39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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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倡扬平等和睦家庭关系,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根据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妇联、首都综治办、市司法局决定在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以“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继续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住契机,营造氛围,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是全国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第12年,也是推进“三个北京”建设和世界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国妇女十大和北京市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计划,充分认识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妇女维权的社会环境。要以“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为契机,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媒体社会教育、文化传播、舆论导向的作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二要形式多样。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组织开展读书宣讲、研讨征文、文艺汇演、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三要培养法治理念。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她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法治理念,积极营造学法辩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社会氛围。四要突出宣传重点。围绕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五要加强社会协调。协调社会各方资源,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
  二、立足实效、把握重点,进一步强化维权服务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以“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为重点。着力在开展维权服务上下功夫,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要依托载体优势,扩大维权覆盖。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姐妹驿站”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载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扩大维权覆盖面。要畅通维权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发挥“11616638”妇女维权热线、依法维权绿色通道、妇联信访窗口等维权阵地作用。不断提升各级妇女维权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倾听妇女群众心声和诉求,帮助她们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要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家庭和谐。继续做好“首都平安示范家庭”命名表彰活动,发挥“首都平安示范家庭”在参与“平安北京”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营造家庭平安和睦,社会安定和谐的浓厚氛围。要关注弱势群体,开展困难帮扶。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单亲特困母亲及单亲特困家庭底数及其需求,以妇女得实惠为目标,尽妇联所能、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切实为单亲特困母亲、单亲特困家庭等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使维权周切实成为了解妇女“三最”问题的过程,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过程,为妇女送温暖、送服务的过程。要关心特殊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对失足妇女的社区矫正。为她们提供就业帮扶、心理疏导、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帮助失足妇女解决实际困难,重树信心,回报社会,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开展已经成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关注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服务品牌。全市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这一活动的品牌效应,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好“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给予高度重视,把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推动“平安北京”建设的重要载体进行统筹谋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抓出成效。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级妇联组织和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要结合实际,从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困难和需求入手,因地制宜地为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强化宣传,扩大影响。“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对维权周活动进行及时报道,以扩大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对各区县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规定,原则上安排在3月中旬前进行。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3月25前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总结和相关音像资料报送市妇联权益部和市司法局法宣处。

   

 
附:2011年各区县妇联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统计表

   
北京市妇联    首都综治办    北京市司法局
2011年2月22日
编辑: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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