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女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北京市妇联发布“首都平安家庭春节防火十条提示”

时间:2016-2-1 14:12:21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点击:
分享:

   近期极寒天气下,居民用火用电用气量剧增,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在临近春节之际,为切实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稳定,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和“两会”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防文字【2016】2号)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近期亡人火灾情况的通报》(防文字【2016】3号)文件精神和1月25日召开的全市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市妇联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强化防火工作社会面宣传,编写了“首都平安家庭春节防火十条提示”,并通过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进行发布,普及居家防火安全常识,以家庭平安促进首都和谐稳定。

  “首都平安家庭春节防火十条提示”内容如下: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能随意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其他火种;不能在酒后、疲劳状态和临睡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外出和临睡前应关闭电器、燃气炉具,熄灭火源。
  3、要经常检查电器线路、配电设施、电源插头和开关,发现松动和发热要及时更换和紧固,发现险情及时处置,防止打火和爆燃引发火灾。
  4、家用电器或电气线路起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用灭火器或湿棉被等覆盖物灭火,不可带电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5、油锅起火不能用水扑救,应先关闭炉灶阀门,然后盖上锅盖或用大块湿抹布覆盖,窒息灭火,还可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
  6、烟花爆竹买回家后,要存放在没有火源、电源、热源的地方。
  7、节庆时,应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禁放区、楼道及阳台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8、不要在树林、草地、粮、棉、油等物资仓库、草垛和易燃易爆单位(场所)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
  9、上山扫墓祭祖不能烧纸箔、烧香,以防发生林火灾。
  10、教育儿童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不随意让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不让小孩独自在家。
 
 
编辑:ruby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