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女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11-16 9:35:24   来源: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部   点击:
分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7号)精神,经各区及相关部门逐级推荐、严格把关,北京市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申报,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西城区妇联、海淀区西北旺镇妇联、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妇联、房山区大石窝镇王家磨村妇联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确定刘晶、赵红、伊然(蒙古族)为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确定徐桂敏、李囡、杨怡(回族)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事迹材料附后)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实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具体、线索明确,对匿名电话、匿名信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为北京市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孟国霞
  联系电话:010-55565903
  传  真:010-55565922
  电子邮箱:jczzjsb@bjwomen.gov.cn
  地  址:北京市通州运河东大街56号院7号楼
  邮政编码:100743 
 
 
  北京市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简要事迹

编辑:ruby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