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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汇报会

时间:2008-9-27 0:00:00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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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9月18―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汇报会。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妇儿工委委员甄贞汇报了市检察院关于“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及规划的实施情况。自妇女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中期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协作,完成了自我评估和中期监测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

  “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市检察院根据妇女儿童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书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民事权益以及各项诉讼权利。一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未成年人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若干意见、《在刑事审查起诉活动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重点解决了讯问到场、会见通话、分案起诉、法律援助等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办案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慎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与学校、社区等联系,对未成年被不起诉人、被告人实施帮教;在审查批捕和公诉部门指定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办理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如“妇女犯罪审控组”、“家庭侵权案件主控组”等。三是注重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完成《论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论女检察官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检察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中的作用》等文章,对解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对策与建议。
  针对妇女儿童规划中后期的实施,甄贞检察长提出,市检察院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维权工作调研,推动维权工作发展,着眼检察实际,全面提高女检察官自身素质;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雅荣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所取得的成果,认为自评估报告内容翔实、有特色,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市检察院在落实妇女儿童规划过程中,做到了“四个纳入”,即纳入市检察院工作议程、纳入主管领导意识、纳入检察工作职能、纳入部门工作重点;二是机制完善,组织到位。市检察院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业务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机关党办妇女妇女工作的人员任成员的市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小组,形成了小组辐射、纵横交错的工作格局。分解任务指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了有任务、有落实的工作制度。三是强化指标,措施到位。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女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关注主体,成绩显著。专业化办案组的建立充分体现了以妇女儿童为主体的工作理念,并及时将累积的经验在全市检察系统加以推广,使检察系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做到虚中有实、实中见效。周主任指出,下一步工作要继续巩固现有基础,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宣传培训,推广延伸经验,加强社会联谊,做好法律援助,切实、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会后,甄贞副检察长、周雅荣副主任一行还参观了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业务技能大比武。
 
编辑:y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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