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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市妇女法学研究会举办纪念《婚姻法》颁布实施六十周年论坛

时间:2010-5-14 0:00:00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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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5月12日上午,为了纪念《婚姻法》颁布实施六十周年,系统总结婚姻家庭法制发展变化在社会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深远影响,北京市妇联、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在2010年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举办了“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发展与妇女权益保障――纪念《婚姻法》实施六十周年论坛”。市妇联主席赵津芳、副主席李彦梅,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社会办副主任王丽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监察室主任董小兵,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吴军,妇女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出席论坛。来自首都各界的法学专家、学者,从事相关司法实践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热心从事妇女法学研究的各界人士参加了论坛。论坛由妇女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彦梅主持。
  夏吟兰会长发表致辞。她说,今天的研讨会是以“婚姻家庭法制发展与妇女人权保障”为题,回顾1950年婚姻法对改变中国妇女命运、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的历史功绩,探讨60年来婚姻法的发展演变对促进妇女解放、保障妇女人权、构建和谐家庭所作出的卓越贡献以及目前婚姻家庭制度所面临的新的问题。相信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努力将会使1950年婚姻法所追求的平等自由、保护妇女儿童的人文关怀精神在新时期焕发出更加灿烂夺目的光彩。
  巫昌祯、李明舜、王晓松、王芳、郑亚会五位同志分别从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变迁、法律精髓的解读、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妇联组织在推动法律制度实现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与会人员也就论坛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自由讨论。
  杜石平副会长代表市法学会向妇女法学研究会颁发了市法学会为各研究会统一制作的标牌,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就妇女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他指出,妇女法学研究要注重立足实际,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前瞻性法学研究;要整合优势资源,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要加强组织建设,提升研究活力。
  市妇联主席赵津芳在讲话指出,在妇女六大权益中,婚姻家庭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是妇女维权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做好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保障工作,妇女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实现。为此,要不断强化和谐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培养人们树立正确、科学、高尚的婚姻观念;要积极推动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从源头上为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将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落到实处;要把学术研究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和谐家庭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赵津芳主席强调,维护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不仅需要妇联和妇女自身的不懈奋斗,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各界人士携起手来,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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