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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属赠送锦旗感谢市妇联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时间:2010-3-26 0:00:00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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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3月25日下午,来自黑龙江省的杨女士夫妇到市妇联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市妇联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为女儿伸冤。
赵津芳主席和李彦梅副主席接待了杨女士夫妇。

2005年12月,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领导到市妇联,反映该校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靳某于同年6月在租住的小区内,被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强奸后杀害,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引起学校师生和被害人家属极大不满,强烈要求严惩杀人凶手。市妇联经过详细了解和认真研究后认为,张某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妇女,杀人灭口后还盗窃被害人的财务,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非常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生命权和财产权,严重危害了首都的稳定和一方的安宁,且不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为此,市妇联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呼吁,要去依法严惩杀人凶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后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后,发回北京重审,张某又被判处死缓。市妇联从代表妇女利益,维护妇女权益出发,再次向检察院和法院重申了要求依法严惩张某的意见,得到了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历时近五年,历经四次审判,检察机关两度依法抗诉,张某最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3月16日,张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张某伏法后,杨女士夫妇专程从黑龙江赶到北京,感谢市妇联几年来为依法公正处理女儿被害案件机遇的大力支持和付出的努力,杨女士说:“感谢北京市妇联为我女儿伸了冤。这么多年,是北京市妇联一路支撑着我们走到了今天,我们两个外地人在北京感受到了娘家的温暖,今天,我们来向你们真诚地说一声:谢谢!”
赵津芳主席向杨女士夫妇表示了慰问,她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应该做的,这个案件圆满解决是许多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为你们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希望二位能够保重身体,坚强面对生活,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赵津芳主席代表市妇联接受了杨女士夫妇赠送的写有“情系百姓,为民伸冤”的锦旗。由于杨女士夫妇五年来为女儿的案子奔波于北京和黑龙江之间,几乎倾家荡产,夫妇又二人身患重病,经济十分困难。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拨救助款一万元给杨女士,赵津芳主席代表市妇联向杨女士夫妇赠送了救助款,杨女士接过救助款后紧紧贴在胸前,连连鞠躬,向市妇联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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