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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市妇联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时间:2009-6-1 0:00:00   来源:市妇联机关党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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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妇联机关党委
    2002年,党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5月27日,由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尹玲珍同志主持,邀请市委组织部监督处副处长(调研员)杜彩霞同志作了题为《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辅导报告。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杜彩霞同志对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做了简单介绍,围绕《条例》的重要地位、作用、主要内容做了系统讲解。针对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落实《条例》等方面内容做了详细阐述。
    尹玲珍同志对杜彩霞所做的辅导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如何进一步学习《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进一步学习《条例》原文和辅导课件,针对《条例》内容进行问卷测试,切实做到“三要”,处级以上干部要熟悉,组织部门的干部要精通,科级干部要了解。二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按照“学《条例》、用《条例》、执行《条例》、监督《条例》”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条例》作为政策性文件指导市妇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干部考核的质量和任用选拔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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