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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培训会召开
时间:2009-3-3 0:00:00 来源:北京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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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2月24-25日,北京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召开《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上,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蒋永萍介绍了妇女儿童两纲中期评估情况并对中期评估督导工作的内容与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市妇联副主席李彦梅总结了2008年开展的北京市“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情况,深入阐述了开展中期评估督导的意义,详细、具体部署了即将进行的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按照“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三步走”计划,2008―2009年对规划开展阶段性评估检查(即中期评估检查)。2008年,市妇儿工委成立了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督导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妇女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督导方案,开展了中期监测评估督导培训工作,并完成了中期自评估工作。统观市、区(县)两级“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自评估工作,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据2007年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市“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重点监测统计的77项指标中64项已经达标,达标率为83.12%。对18个区(县)2007年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数据和自评估报告的梳理归纳分析显示,虽然各区(县)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有所差异,但均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一半区(县)妇女儿童规划重点监测统计指标的达标率均在市级规划指标的达标率之上,有的区(县)两个规划的可量化指标均已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有的区(县)儿童规划可量化指标全部达标。对下一步开展的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李彦梅主任也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说明,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加强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评估督导工作的意义,高度重视此次中期评估督导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估督导工作方案,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评估督导任务圆满完成。第二、实事求是。要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注重实效,要通过评估督导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准备充分。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和沟通,认真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相关材料,共同做好评估督导的筹备工作。第四、保证时间。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好评估督导的各项筹备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还围绕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就如何做好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北京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静在总结中指出,此次培训会通过讲座、通报情况、交流座谈的形式对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对中期评估的内容、督导的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她要求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确保评估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市“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专家组成员、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约7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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